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此次选拔工作针对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分两批开展,共计划选拔1640人。
首批将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17所高校的毕业生实施定向选拔招聘。
第二批对部分国内外高校及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实行定向选拔(见附件);对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生实行定期选拔。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外国永久居留权。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做出贡献的理想抱负和爱国情怀;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踏实做事,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2023年10月底前,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生25周岁、硕士生30周岁、博士生35周岁。学制5年以上高校,以4年学制为基础,每增加1年年龄限制放宽1岁。
本科生、研究生应按规定修业年限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生应于2024年年底前取得)。
(四)定向选拔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品行端正,综合表现突出。其中,属于中共党员、学生会主要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荣誉称号的,优先选拔。
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定期选拔范围内,必须在学生干部中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对于要求具有中共党员资格的职务,在任职报到前已被列为党员发展候选人,可以先发展为预备党员的人员均可申请。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或报考时已经担任学生干部且录用报到前时间可达半年以上。
(5)具备选拔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接受委托培养、在职培训、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选拔范围;独立学院不纳入定向选拔范围。
(七)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纪律、违法或者涉嫌违反纪律、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及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
6.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因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受聘于各级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并担任专职工作人员的;
10.学习期间受过处分或正处级以上单位纪律处分的;
11. 学习期间有学术造假或其他不良行为;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十)报考人员不得与有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公职人员)报考同一招考机构或者用人单位,不得报考招考后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构(单位)或者相应职位。
三、报名与考试
一、第一批选拔
1. 注册程序
(一)提交报名信息(10月9日9:00—10月18日16:00)。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查看岗位计划、提交报名信息、选择岗位、点击“报名确认”,等待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最后一次提交的将自动取代前一次提交的信息。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0月9日11:00—10月18日18:0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可在10月18日16:00前进行更改。逾期不予更改。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2024年度选拔招聘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签字确认后,报送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笔试时交至工作人员。未经组织推荐,或经组织推荐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职位报名人数形成竞争时方可进行考试,被取消职位的申请人可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 审查
(一)笔试。10月29日,笔试地点设在学校或所在城市。考生须于10月26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一致)、笔试准考证和《推荐登记表》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及格分数线将根据选拔方案和笔试情况确定。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核人选,竞争比例达不到1:5的,对笔试合格者全部进行面试考核。
(2)面试。面试将于11月中旬在济南或高校进行。面试旨在客观、全面地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品德、思想品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60分及格。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拔方案结束时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客观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第二批选拔
1. 注册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定向选拔岗位或一个常规选拔岗位,岗位安排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1)有针对性的选拔
①提交报名信息。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以下简称“报名网”),选择“选调生招聘”中的“定向选调岗位报名入口”进行登录报名。提交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岗位、点击“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山东省2024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
②上传审核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推荐申请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制作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须处理成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报名资格进入待审核状态。资格审核前若多次提交应聘信息,最后一次提交的将自动取代前一次提交的信息。
③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常需要1-2个工作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经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规定时间前可以更改,逾期则不得更改。
④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确认后方可报名成功;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若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未达到3:1,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对有特殊资格或要求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减少至2:1。取消遴选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替代报名。遴选计划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常规选择
①提交报名信息。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在“选调生招聘”中选择“常规选调岗位报名入口”进行登录注册。提交报名信息、选择岗位后,系统生成《推荐报名表》,点击“信息确认”等待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
②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常需要1-2个工作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经审核或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前可以更改,但截止时间后不可更改。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最后一次提交的将自动取代前一次提交的信息。
③报名确认。通过初次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确认后,报名方为成功;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配比未达到3:1的,遴选计划相应缩减和调整。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计划,研究生计划转为本科岗位计划,遴选计划其他条件不变。本科岗位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计划相应缩减。遴选计划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遴选计划缩减和调整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 审查
(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持与报名时姓名、证件号码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论文写作,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及格分数线将根据选拔方案和笔试情况确定。考生须参加全部考试且成绩有效,笔试成绩方为有效。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定期进行选拔资格审查和报名。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按1:3的选拔计划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人选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推荐申请表》报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同时携带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市组织考生填写申请表,报送所在县(市、区)。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体检考察人选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拔方案中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客观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选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考点同场次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其他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
4. 体格检查和调查
(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除经组织部门同意的特殊情况外,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导致成绩不符的,取消选拔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组将与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的学生、任课教师或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客观全面地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基本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选候选人
根据综合成绩等结果,按同等学力确定拟选人选名单。拟选人选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报名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已公示的第一批人选不得再报考第二批岗位。公示期满后,无影响选拔问题的拟选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并核实存在影响选拔的问题,取消其选拔资格。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取消其就业资格。合同签订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除。
六、补充招聘
因个人退出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时,按分数顺序依次递补。不符合考核比例的岗位及无人接替的岗位,将视情况组织增聘。未确定入选人选,经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可报名应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规定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将随时取消其选拔资格。
7.培训与管理
(一)岗位安排。根据考生申报意愿和工作需要,报考定向选拔岗位的考生,入职后一般安排在省、市、县级机关工作;报考常规选拔岗位的考生,入职后安排在乡镇(街道)工作。确定工作单位后,办理招考审批手续,以选拔人选形式录用。拟聘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交聘用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转交的,取消其选拔资格。选拔人选入职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聘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基层研修。选拔学员入伍后,统一在基层研修2年,优先安排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或第一书记村工作。其中,市级及以下机关选拔学员在村任职2年;省级机关选拔学员在村任职1年,再到乡镇(街道)研修1年。基层研修期间,县级组织部门安排思想好、作风好、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指导思想和工作。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相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基层研修期满后,对基层研修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作为后续管理和培训的重要参考。定向选拔学员研修期满后,返回选拔单位工作。 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的,一律安排在县、乡基层工作;对选派在县、乡基层工作的学员,基层研修期满,表现优秀的,及时安排担任乡镇(街道)、县(市、区)直属部门中层正职职务。
(三)培训提高。选调生培训工作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统筹,在正式上任前,省委组织部将统筹安排前期培训,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转换角色。加强理论教育和能力建设。省、市组织部每年组织推荐优秀选调生参加各类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党性修养培训班。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选调生示范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定期组织选调生参加各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实践锻炼,统筹协调岗位轮换,通过在岗培训、参加重大工作专项队、到先进地区、企事业单位实习等形式,为选调生搭建成长平台。在县乡换届、日常补充调整时,重点选派表现优秀的选调生进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
(四)政策保障。在基层培养期间,按有关要求发放生活补助。省直属入选人每年发放2万元工作经费,市直属入选人按各市规定标准发放工作经费;用人单位为入选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向博士入选人工作满四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可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在省内统筹安排。符合当地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扶持待遇。
8. 其他事项
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如通讯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与应聘单位联系,避免影响招聘工作的正常进行。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考试出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或经组织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受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上述情况,请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将每天在报名系统或报名网站上公布,如需咨询,请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选择“报名申请”模块中的“选调生招聘”栏目进行查询。
本公告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省2024级选拔培养学生报名手册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23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