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结构比例审核与申报推荐制度详解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流程(一)结构比例审核。为了保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的梯次结构,每年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情况进行审核,按一定比例进行职务晋升和聘…

1.结构比例的审查。

为保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层级结构合理,每年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进行审定,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晋升、聘任。

(二)申请与推荐。

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公示、展示、考核、评价、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一是要实行职称政策、申报量、推荐方式、申请人业绩情况、推荐结果“五个公开”。二是要将申请人申报时提供的全部材料、证件在单位内进行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未进行展示的材料、证件不予上报。三是要对申请人上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对其思想、学业、品德、业务工作等方面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四是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考核,也可以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经过集体研究,推荐最佳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五是在公示、展示、考核、评估等推荐程序中,要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三)资格审查

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应经主管部门和上级职称部门审核同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任职证书等。

4.提交评审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单位应向评定委员会提交审查材料,提交给评定委员会的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资格审查表1份。

2、《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5份(报考人数较多的,适当增加份数),电子版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同时报送。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评定表》所有内容应规范填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第一页“照片”栏内应粘贴应聘人员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应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应按要求逐级审核、签字两份,评审委员会留存一份,申报单位留存一份。

5.本单位开展“宣传展示考核评估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两份,由申请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报送评审委员会,另一份由申报单位留存。

7.基本文件:

(1)学历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首届学历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原件、相关学历证明报告原件或有效学历证明电子登记表1份。补发或补发毕业证的,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遗失的,单位应出具档案查询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四)继续教育证书或者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文件。

(5)年度考核表。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

8、能力、经历材料。能力、经历材料应按照《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级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如实提供,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9.业绩及成果材料。业绩及成果材料应在《评比表》《评比简表》中如实注明获得时间、单位、项目、获奖级别等,并确保业绩及成果材料与《评比表》《评比简表》相符。业绩材料每人一袋,袋外注明申请人所在单位、姓名、所学专业、评比类型。

(五)报告与答辩。

讲座答辩按岗位分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育四个阶段,讲座内容按教学阶段、课程版本、专业随机选取,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科专业、相关知识等。

(6)专家评审

分为主题组评审和全体专家评审团评审投票两个阶段。

(七)公开公告。

评审完成后,评委会应及时将评审结果报职称管理部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一个月,高级评审结果通过“河南职称网”公示,中级评审结果通过“郑州职称网”公示。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将不合格候选人的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申报单位和申请人。

(8)确认资格,取得资格证书。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产权管理部门将确认其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组织严肃查处,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产权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申报环节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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