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帮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文件精神,立足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对我省青年人才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就优化加强高校毕业生“三帮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1.协调制定招聘计划
按照国家下达我省“三托一扶”工作年度招聘计划,以县为单位,在乡镇公共服务机构总体有空缺的前提下,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组织编制部门(均加盖部门公章)审查汇总年度招聘计划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省委组织编制部门批准后协调制定招聘计划。
2.扩大人才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要重点关注乡村振兴、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加大乡镇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林业生产、医疗卫生等岗位招聘力度。允许各地设有村委会的街道办事处在乡镇编制内和岗位空缺范围内招聘“三帮一扶”人员。 对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鼓励和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中确定的重点支持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菏泽突破发展和山东西部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字〔2023〕18号)中的菏泽、枣庄、德州、聊城、滨州五市,可按不低于50%的比例对本市户籍或本市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鼓励各地针对有高级技师、技师需求的岗位,定向对口招收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高职、中职、技校毕业生。
3.合理放宽申请条件
招聘全过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三支一助”岗位招聘对象为山东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省外普通高校、全日制海外高校毕业生(含山东户籍),年龄上限30周岁(含),学历下限放宽至大专。上年度未招满或招满的岗位继续招收的,专业要求应放宽。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4.科学组织选拔招聘
及早安排招聘时间。省级统考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底前,考试不设比例,对通过最低分数线的考生进行分类,允许调整通过最低分数线的考生,降低招聘计划的流失率。各市可在省级招聘公告和面试公告基础上,就具体流程和事项制定补充公告,并自行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对报考人数少、招聘难度较大的地区医务、教学岗位,地方可因地制宜采取量化考核、计分等招聘方式,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能力和实践能力。
5.丰富培训培养模式
广泛开展“三托一扶”在岗人员培训竞赛活动。省级政府每年通过网络培训组织全体人员轮岗培训,对30%左右的优秀学员开展对口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的脱产集中培训。各市县要统一开展“三托一扶”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确保每人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三托一扶”在岗人员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各省市要汇总建立“三托一扶”培训师资库,组织确定一批“三托一扶”人员实习基地作为培训教学点。
六、统一补贴政策
“三托一助”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试用期后新录用高校毕业生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薪酬水平等情况动态调整。自文件正式印发次月起,各地要按规定为在职“三托一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其享受与服务区域内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同等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印发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字[2023]18号),高校毕业生“三托一助”省级统筹中央补助标准适当向五市倾斜。
7.加强日常考核评价
建立“三扶一帮”人员定期考核评价机制,由县级“三扶一帮”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指导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将定期考核作为年度考核、期末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通过考核考察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开展人文关怀活动
各市要组织新录用“三托一助”人员到基层服务仪式,增强“三托一助”人员的团队意识和荣誉感。建立“三托一助”人员基层成长联系服务制度,每年至少两次定期举行座谈交流会,及时听取“三托一助”人员心声,征求在岗单位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在重要节假日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加大对“三托一助”人员的关心关爱。
九、加大对典型案例的表彰和激励
省“三帮一扶”管理服务办公室每年按不高于8%的比例对在岗考核中的优秀人员进行通报表彰,山东省“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评选活动、“山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之星”大赛活动对在岗或在岗期满仍留在基层的优秀“三帮一扶”人员分别给予不低于10%的奖励。
10. 打造“支持青年”品牌
加强“三支一援”人员党建、团建工作,定期组织党团活动,创新开展“支教工作中的一天”等演讲、征文活动,打造“支教青年”品牌,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各市要充分认识“三帮一扶”方案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扎实推进2023年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完成各项任务。4月27日前将《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帮一扶”方案招聘岗位需求表》报送省“三帮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省“三帮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将适时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招聘笔试。统一笔试后,各市抓紧开展后续招聘工作,原则上7月底前完成人员招聘。人员到岗前组织人员填写《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帮一扶”方案登记表》(见附件2)并签订《协议》。 同时,及时组织开展2021年招录人员到期考核考察,填写《“三支一助”人员到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维护管理信息系统。12月底前报送“三支一助”人员服务期满后去向跟踪调查表(见附件4)和工作总结。工作中有关情况和建议可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司。
省“三帮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肖群、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