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2024年鞍山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面试前资格审查即将开始。现就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格审查候选人的确定
2024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市处级以上公务员笔试即甲类试卷及格分数线为50分;县(市、区)及以下笔试即乙类试卷及格分数线为45分。
在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规定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与上一位资格审查人选相同的应聘人员也参加资格审查。某招聘岗位资格审查人选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有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或候选人声明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其他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填补空缺,如补缺后仍达不到应聘比例,则按补缺后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地点为鞍山市委党校3号楼第二教室(鞍山市铁东区堆路街12号)。资格审查名单上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接受集中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明等。资格审查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参加考试人员原单位同意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核实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学位证明等证明材料。对于已就业、难以从原单位取得考试同意证明的考生,经招录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失业证明。档案仍在原毕业学校保管的,由原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至县(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申请人,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于“辽西北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的应聘人员,其证明材料由团省委(或经团省委授权,由团市委)出具;属于“大学生服务西部”项目的应聘人员,其证明材料由服务地团省委或“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出具;属于“三托一助”项目的应聘人员,其证明材料由服务所在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报考服役五年以上(含五年)的高校毕业生岗位和退役士兵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
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地的人员,按本县(市、区)户籍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按本县(市、区)生源报考的,须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档案存放在学校的,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档案存放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机构的,由保管机构出具证明。
招聘岗位其他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
四、资格审查安排
2024年鞍山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审查(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由鞍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登录鞍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和戒毒系统考生资格审查由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看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资格审查拟定名单内的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资格审核所需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补办。
2.请您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畅通。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照“资格审查确定人选”的原则填补,补录人选参加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