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候选人的确定
2024年丹东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市级机关笔试即甲类试卷及格分数线为50分,县(市、区)级以下机关笔试即乙类试卷及格分数线为45分。
在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规定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也参加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有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或候选人声明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其他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填补空缺,如补缺后仍达不到应聘比例,则按补缺后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资格审查时间
日期: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18 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
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附件。
资格审查地点:丹东市机关建设服务中心(原市委老干部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八井街20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资格要求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内容
1.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状况、相关资格证明等。资格审查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的基本信息,核实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明等证明原件以及应聘人员原单位同意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对于已就业、难以取得原单位同意证明的应聘人员,经招工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两份)、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站下载;攻读副学士以上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副学士和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攻读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和研究生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参加资格审查。
3.对于海外留学回国的申请者,除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办理。
4、报考要求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资格的职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书。
5.2022年或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待业,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待业证明。其中,档案仍存于原毕业学校的,由原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至县(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的,由相应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于“辽西北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的应聘人员,其证明材料由省团委出具;属于“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应聘人员,其证明材料由服务地区团省委或“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出具;属于“三帮一助”计划的应聘人员,其证明材料由服务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7、报考服役5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岗位、退役士兵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
8.报考人员户籍或生源在本县(市、区)的,以本县(市、区)为生源报考的,还应当提供户口簿;以本县(市、区)为生源报考的,还应当提供高考生源证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档案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证明。
9、报考四级残疾人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和市残联出具的《四级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法律专业人员资格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关证明。
11.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申请人,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四、资格审查安排
请考生及时登录丹东市人民政府或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资格审查拟定名单内的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资格审核所需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补办。
2.请您密切关注丹东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畅通。
附录:
1.2024年丹东市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2.2022、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失业证明
3. 雇主同意证明
4. 退伍证明
5.高考考生来源证明
6.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明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