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你符合条件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普通中小学教师录用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相关专业;

2、教育背景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获得的荣誉或成果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以上荣誉称号;

②硕士及以上学历;

③近三年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在年级前30%的六所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由学校提供);

④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或排名前三名的体育、艺术专业学生(指获奖者,奖项须与申请专业相符);

⑤ 获得过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的信息技术专业人员;

4.留学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

(二)普通幼儿园教师录用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相关专业;

2.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师范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及以上(计算至2015年11月)幼儿教育工作经历。

(三)聋哑学校教师录用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相关专业;

2、具有全日制师范院校专科以上学历,中文、数学岗位须属于特殊教育专业。

所有申请人的居住地均不受限制。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市人才网();

3.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网()

4.台州教育网(“通知公告”栏)。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唯一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注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台州市教育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7日,地点为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2)浙江师范大学(金华):11月21日举办师范院校招聘会及免费师范生招聘会。

2. 信件登记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日(以邮戳时间为准),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笔试前一天,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荣誉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生可到所在院校认证相关信息)、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

每个职位合格报名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三倍,否则将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三)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

1、体育、艺术岗位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考试)占3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后按1:8计划招录人数进行笔试,笔试后按1:3计划招录人数进行面试。

2、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考试)占3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3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

3、其他岗位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考试)占30%,面试占70%。先进行笔试,再按计划招聘人数1:3进行面试。

所有面试的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不及格的候选人将无法进入体检阶段。

4.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美术技能考试将于2015年12月11日举行;笔试将于2015年12月12日举行;面试及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技能考试将于2015年12月13日举行。考试地点均为台州市学院路小学。

(四)体格检查及调查

体检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的人员。

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是否录用依据。考核重点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情况、道德品质等。

(五)宣传招募

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教育网公布,公布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经核实存在不影响聘用的问题的,市教育局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所有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者指定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于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或者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考生违纪处理规定》(详见浙人社函[2014]15号)执行。

3、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合同的,不予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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