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按照《开化县公立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公立幼儿园2022年秋季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5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开化县(籍贯指高考考入大学时的居住地)或开化县户籍(以2022年5月16日为止的居住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持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者,可兼职报考,但须于2022年5月16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明。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1.配偶或父母户籍在开化县;
2.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开化县工作且在开化县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至2022年5月);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2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师范专科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生证明)。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意愿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二)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教育一级普通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基本技能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及以上;
4.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课堂教学评估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3)教师资格要求:申请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全日制师范学校毕业或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者,视为持有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要求:申请者须持有2B级以上普通话证书(凭考试中心提供的有效的普通话考试成绩证明视为持有2B级以上普通话证书)。
(五)专业要求: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或音乐、美术、舞蹈、主持等与学前教育专业相近的专业。其中,符合开化户籍、幼教教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之一的申请者不受专业限制。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我们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以下程序招聘:
1.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开化新闻网()、开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2. 组织注册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18时止。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将《开化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劳动合同制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Excel表格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应聘岗位”。
(三)资格预审
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应聘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网上应聘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以回复短信为准。如在5月17日前未收到回复短信,请及时拨打0570-电话。招聘会将在适当时间举行现场资格审查,进一步核实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为5月22日8:30-16:00,审查地点为开化县北门小学(地址:开化县沁阳办事处沁北路34号)。审查时,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实后现场退还报考人员。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考试费10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自愿放弃笔试者,考试费不予退还。
审核通过的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将按照不低于1:1.5的比例进行,若缴费报名人数低于该比例,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并予以公告。
(五)笔试
所有申请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共两门科目:①“公共知识”(20分),考试内容涉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②“学科专业知识”(80分),考试内容涉及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与教学方法。学科专业知识选自相应学科教材。笔试及格分数为50分。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有减员,按减员后的招聘计划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主要采取课堂讲解和技能演示两种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由于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面试,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为: ①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四舍五入)=本科目全体考生平均成绩÷本组考生该科目平均成绩。 ②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及调查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计划数(如有减少,则按减少后的招聘计划数)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等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面试成绩相等的,按班主任成绩高者优先排序)。如比例低于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2、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调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报考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中心发〔2011〕1号)等政策执行。体检项目相同,从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招录计划号(如有减少,以减少后的招录计划号)1:1比例确定并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招录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4、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体检合格人选依次录用。
(八)宣传招募
经调查,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馈意见或者反馈意见存在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问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影响招聘问题且证据确凿的,不予聘用;所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可以暂缓招聘,待调查清楚后再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招聘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资格。 因上述原因不具备招聘资格或公告期间放弃招聘资格的人员,由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用。招聘人员分批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用,总成绩相等的,按面试成绩、优秀毕业生水平等条件确定录用顺序。公办幼儿园在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6个月内因扩招需要增加教师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用。
新聘任的劳动合同制教师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不再录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序列,纳入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总量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各城区或乡镇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适宜报考。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开化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及规章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与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刊物、网帖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五)招聘相关通知及信息一般在开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申请人。如因提供联系方式不正确或未能保持畅通联系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到申请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教育局纪检组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