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面试岗位)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3年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论文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人选按综合成绩1:1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4月17日面试的岗位,已筛选出175名应聘者参加体检(名单见附件)。
2.体检时间及地点
1.集合时间:2023年4月19日早上7:00;出发时间:早上7:10
2、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南门前(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考生可乘坐1路、8路、14路、530路、577路、583路、618路、702路、723路、817路等公交车至中北路姚家岭街道站或乘坐地铁2号线至洪山广场站(D出口)或乘坐地铁4号线至楚河汉街站(D出口)步行前往。
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送往指定医院,家属等人员不得陪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 体检注意事项
(一)经批准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一寸免冠彩色报名照片(背景与笔试、面试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到指定时间地点集合。
(二)体检应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并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论由体检医疗机构和主检人出具。
(三)考生体检前应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保证充足睡眠。体检前8至12小时内请勿进食,保持空腹,体检当天早晨请勿进食或喝水。体检当天请穿着宽松休闲的衣服,不宜佩戴项链、耳环或带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请勿化妆。近视考生可佩戴适合自己的框架眼镜。女性考生处于月经期、哺乳期、怀孕期、或可能怀孕,请务必提前告知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会安排必要的体检项目。
(四)请考生配合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仔细检查各项检查项目,不得遗漏。
(五)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不准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录用人员,予以辞退。
(六)体检费用由招考机构承担。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联系,需补检的考生将另行通知;无需补检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公告发布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