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员招聘的资格条件及限制要求

融安警方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摘要…

2.曾受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交通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编造、传播损害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资料的;

5.被银行、法院认定为失信人员,或有其他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单位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雇、开除、辞退的;

7.本人的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正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

8.本人及其家人、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的;

9.本局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10.在校学生(函授生除外);

11.合同期满前,擅自离开警辅工作岗位的;

12、2022年10月以来从柳州市公安局辞职或者应聘公安局辅警岗位,拒不服从调配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将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职位,报名免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4日,工作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融安县长安镇立新街123号融安县公安局1号楼2层政工处

3.报名所需材料:

(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3)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5)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其所填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期间,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个人信息或应聘其他职位。

4、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

四、审查

融安县公安局将通过融安县“融安警务”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笔试、体检、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相关考试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 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3、笔试范围:主要内容是时政、法律法规、计算机知识等。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等。

4.笔试形式:采用纸笔闭卷考试形式,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及格分数。

2. 体能测试

根据岗位要求,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将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进入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

2.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

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质测试项目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质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三)面试体能测试三项全部符合的考生,视为面试合格。

根据融安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体能测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划定参加面试人选范围。比例排在最后的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数未达到1:1比例的岗位,县局统一调整人选,人选参加调整后岗位的面试。原则上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将人选调整到报考人数不足比例的其他岗位。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可参加调整后岗位的面试。 若各岗位应聘比例已满,超出该岗位应聘比例的候选人将不再调整,也不会获得面试机会。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只在本次考试中有效,如招考期间辅警岗位有空缺,招考单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通过面试、符合空缺岗位报考条件但尚未录用、愿意调派的考生进行招考。

5.体检、政审、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1.体格检查

原则上,按照计划招收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垫底的应聘人员成绩并列,则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按照《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见附件2)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 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接受融安县公安局的政审,该局各直属单位将积极配合做好政审工作。

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宣传

政审合格人员将通过融安县“融安警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任职资格和录用计划予以聘用。首笔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及新聘用年度内不符合条件或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6. 报酬

1、月薪2475元(含个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试用期满,按员工工作满一年计算,支付员工正式工资。

工龄工资为每年30元,按月发放。

(三)工龄是指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来的工作年限,工龄工资由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自次月起支付。

(四)员工工作满一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

(五)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抚恤金待遇。因公(工作)牺牲,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七、相关事项

(一)融安县公安局将通过融安县“融安警务”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发布招聘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请您及时关注。

(二)考生须保持手机畅通,确保所提供联系方式准确无误,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体检的必备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

(四)如考生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其考试成绩将作废,取消其录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再报考任何职位。

(五)凡已正式被融安县公安局录用而未按规定报到的,或报到后试用期内辞职的,均取消本次录用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报考融安县公安局各类职务。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自行举行,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参考书籍或资料。

(七)本次招聘辅警岗位由融安县公安局统一调配,凡正式录用报考人员均应服从调整安排,拒不服从调整安排的,取消本次招聘及以后报考融安县公安局各类岗位的资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融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137668

监管电话:-813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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