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六)公务员和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学生;
(九)在职公务员和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十)法律规定不能担任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有配偶者、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姻亲关系的人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方式(涉及保密特殊岗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时至2022年3月6日23时,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一)核对拟报考岗位。各招考机构具体岗位、任职资格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岗位一览表》。报考人员可通过相关网站查阅招考岗位信息。有关招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学位要求等问题,由各市、省辖县、省辖招考机构另行解答(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考试安排等事项,请查阅《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提交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经短信验证后,须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签署《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核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考试。
考生报名前应通过“安视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和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省直辖市、县公务员管理部门和省级招考机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可能取消其报名或招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可于3月8日16时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申请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3月8日16时前申请其他岗位。招考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可在3月11日10时至16时期间申请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9日23时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笔试费用减免政策。
已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3月22日至3月24日期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达到4:1的,相应取消或减少该岗位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办事处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需要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岗位以及省公务员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岗位,可按3:1的比例进行考试。老旧贫困地区基层办事处招聘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业机械、农业技术等领域专业人才的岗位,可按2:1的比例进行考试。
四、笔试
1.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体现分类评分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专业能力考试和论文写作考试。所有申请人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1.报考省、直辖市政府机关职务(不含行政执法类职务)的人员,报考时间及科目如下:
3月26日 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考试
14:00-16:30 《评估》卷A
2、报考县乡级政府机关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和科目如下:
3月26日 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考试
14:00-16:30 《评估》论文B
3.报考行政执法岗位的,报考时间和科目如下:
3月26日 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考试
14:00-16:30《评估》卷C
报考专业考试岗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计算机、法律、会计、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9:00-11:00。
笔试范围参考《安徽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大纲》。
笔试地点:省级考点设在合肥,地方考点一般设在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职位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参加考试)。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符合笔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 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部门将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专业能力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基层岗位和特殊专业岗位适当倾斜。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考生,按照规定从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中确定。一科目成绩不及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参加“行政专业能力测试”和“评估”两项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合并计算;参加“行政专业能力测试”、“评估”和“专业知识”三项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并计算。单项笔试成绩和合并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对进行补考的招聘岗位予以明确,补考时间、内容、方式、分数计算办法等将在笔试前予以公布。
五、资格审查
体能测试或面试前,各市、省直辖县及各省级招考机构负责对体能测试或面试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要按照要求对入围考生的资格条件、《考场座位表》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实。如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轮面试的资格。入围考生中出现空缺名额的,将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聘岗位对学历证书有要求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聘岗位对政绩、户籍、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资格审查。2022年12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符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报考定向招考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当提供服务基层证明,退役士兵应当提供退役证明。2022年服役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6. 体能评估
报考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根据拟报考岗位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低于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有多名报考者的,应当全部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试由各省招考机构、各市按照《关于印发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组织实施,其中纵跳、触地高度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1次。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面试名额如有空缺,将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且只进行一次递补。
7. 面试
按照计划岗位数和3:1的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人民警察岗位,体能考核合格),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个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如有多人,一律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分批次进行,经省级公务员部门批准,部分省、市级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式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确定。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费用、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并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如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岗位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考场实际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适合公开招聘、需对相关专业技能进行专门测试、专业人才紧缺且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以及省公务员部门规定的其他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8. 体格检查
岗位体检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人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辩论”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在公务员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项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出现空缺的,可按规定按照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总和同等数量递补。
九、调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条例(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组织实施。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条例》(公统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强调政治标准,通过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学历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任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是否存在应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录岗位匹配情况。
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职员,审核时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
岗位考核人选出现空缺,按规定顺序递补,体检、考核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10. 宣传
考察结束后,各市、省辖县、省级招考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计划数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考人选。
拟招聘人选名单由招考机构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省、市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考机构名称、拟招聘岗位、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学校)等,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招录机构应当提出是否填补的建议,报市级以上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执行。
11. 审批与招聘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存在影响录用的问题,经核实的,不予录用;所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明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办事处任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本市(县)居民公开招聘的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协议,5年内不得离开本乡镇。
12.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积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人员,将按照《公务员招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上述人员涉嫌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13.信息发布、咨询和监督电话
全省范围招聘公告于2月22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试录用一体化平台网()等媒体上发布,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各市岗位表等招聘信息将在各市指定网站上发布。
1.政策咨询:0551-62609724;
(二)审查事务及技术咨询:0551-63457903;
(三)监督举报:0551-62608161;
(四)各市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网站专用专栏。
上述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2月22日至3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全省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考试机构、招考代理机构均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目前举办的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受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安徽省2022年招录公务员岗位名单
2. 安徽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22 年 2 月 22 日
其他附件下载
1-合肥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岗位表.xls
2-安徽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doc
3-安徽省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收乡镇(街道)公务员公告.doc
4-安徽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各市公务员管理部门指定网站及咨询电话.xls
5-安徽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大纲.zip
6-安徽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文件.zip
7-安徽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