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仙居县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公告:计划招录 67 名

语言播报为满足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全省统一部署…

为满足全县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补充需求(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下同),按照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统一部署,县公务员局组织实施2023年全县各级政府机关正处级以下及其他相当级别公务员考试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2023年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拟招考公务员67名,具体招考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或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浙江人事考试网()

台州市党建网()

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招募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及对象

1.县域内各级政府机关招聘范围和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职位要求相应学历);

(2)出生或户籍在台州市(以2022年11月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户籍地是指高考结束后考入大学时的户籍所在地。

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对学生籍贯、户籍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实行招聘计划。

2.乡镇机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募对象为:仙居县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选派到村(社区)服务”(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且服务满两届、历次年度考核成绩为称职以上,且离开工作岗位时间未满3年的人员;参加共青团中央选派的“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和“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原“欠发达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以下简称“两个计划”)服务满一年的人员。 乡镇机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募计划,由在军队服役五年以上的仙居县户籍高校毕业生或退役军人、仙居县公务员共同承担。

高校毕业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考入军队或者服役,退役后继续深造,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共享乡镇政府基层服务项目招录计划的公益性服务系统工作人员范围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任职满5年、年度考核成绩及格以上(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的乡镇政府公益性服务系统工作人员(含进乡镇政府驻地的县级机关,不包括学校、医院)。

3.乡镇机构招录优秀村干部的范围和对象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当选并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连续任职两年或连续任职村“两委”委员及以上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构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岗位)。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后被任命为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换届后在村“两委”担任副职职务的时间,可以计入担任村“两委”正职的连续时间。 在普通高校脱产学习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算任职期限。

4、乡镇机关招收专职人武干部的范围和对象是:台州市籍、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人武学院毕业生。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任职年限等时间段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2年11月11日。

2.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招考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条件,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6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之间出生,下同);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硕士以上学历毕业(非在职)的申请者年龄须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1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之间出生,下同)。

2、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申请者,现担任村“两委”主任或在村级组织更换前担任村“两委”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更换后,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申请者,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年龄须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1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之间出生,下同)。

4.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报考2023届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5.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制岗位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人员,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甲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的,可优先报考。

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考试合格的人员,须于2023年2月底前取得该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均采用网上方式进行。

1.报名及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7:00。

初次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7日17:00。

网站: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岗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使用官网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3日17时前,考生可登陆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小于1:8或大于1:80的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后,招考机构将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得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乡镇机关正通过组织推荐、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缴费的方式选拔优秀村干部:符合条件的村干部须携带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乡镇(街道)优秀村干部考录用公务员推荐表》、推荐信、征求意见稿、任职证明、相关会议纪要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于2022年11月11日工作时间内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一科(供电楼1521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另行网上报名缴费。

2. 付款确认

时间:2022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1日17:00。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应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确认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缴费完毕,未按时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残疾人特设岗位的,免交考试费用。

3.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12月13日9:00—2022年12月18日17:00。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可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每科满分100分。

1.报考县级以上国家机关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生,考试类别为综合,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测试(试卷A)

下午:14:00-16:30《评估》(试卷A)

2、报考乡镇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考试类别为基层,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考试(试卷B)

下午:14:00-16:30《评估》(试卷B)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岗位、司法检察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一线执法岗位的人员,应当参加行政执法考试,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考试(试卷C)

下午:14:00-16:30《评估》(试卷C)

4、报考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考试(试卷D)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心理测评”,测评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上午9时至9时50分。测评结果不折算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是否达标,达不到标准者,不能进入后续阶段。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人员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上午10:30至中午12:30。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3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考网查阅、下载。

(五)笔试加分及及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之和(所有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笔试总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作文、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组成,三项成绩分别占40%、30%、30%。现担任村“两委”主任(以报名时职务为准)和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基层项目人员、优秀村干部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进行重卷筛选后,由省公务员厅统一制定各岗位公共科目及格分数线,其中公安执法岗位及格分数线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论文写作和公安专业科目相结合的笔试总成绩制定。

(六)确定体能评估和面试人选

招考机构根据各招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人选。

1.招聘计划2人以下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3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司法助理员、检察官助理员岗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对优秀村干部和乡镇机关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岗位、行政执法岗位中的综合执法岗位体能考核对象按1:4比例确定(招考计划3人以上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放弃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补考。体能考核完成后,招考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人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

招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参照人民警察职务比例和办法确定。

以上岗位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到岗人数确定人数。

7.资格审查

面试或体能测试前,招考单位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体能测试或面试。

资格审查时,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工作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页)、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页)、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字盖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的,应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点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两届、经考核称职、离岗时间不少于三年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书》和与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偏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偏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志愿服务证书》;

共享乡镇机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考计划的公务员,应提供《乡镇公务员考试录用报名推荐表》;

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务,应当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地市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或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书》。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开始前48小时内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的,相应职位不予录用。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岗位不予录用。

8. 体能评估

报考综合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行政执法岗位人员须接受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岗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及触地高度、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项均符合标准。行政执法岗位综合执法岗位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岗位。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招录机构实施,也可以由市、县公务员管理部门会同招录机构实施。

专职军事干部体能测评由省军区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军事干部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执行,要求三项均达标。

(九)访谈

面试由公务员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录用。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考察范围。

10.确定体检和调查对象

面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比,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

全县各招聘岗位,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总成绩(如面试总成绩相等,则按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排序;如面试总成绩再次相等,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1. 体格检查和调查

体检由县级公务员部门会同招考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考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报考公安系统各级人民警察职务的,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办法》(公统字〔2020〕11号)执行。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0日,自试用期人选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试用期结束分为“合格”或“不适宜录用为公务员”。相关人员在试用期人选名单公示后、未完成录用登记手续前放弃任职资格的,将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廉政档案。

考察结果仅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十二)宣传招募

招考机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确定招考人选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优秀村干部职位,由公务员部门负责在考生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投诉或经核实投诉事项不影响招聘工作的,招聘代理机构将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如发现投诉事项影响招聘工作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投诉事项难以核实的,可暂缓招聘,直至问题核实完毕。

原则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如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工机构提供符合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拟聘用人选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并签订服务协议,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公务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考机构将在面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应聘岗位的岗位要求确定录用人员。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补录的考生名单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报考人向招考审批机关报送招考审批材料后,逾期放弃报考或者无故逾期不报考的,取消其招考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报考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相应岗位不再录用。

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布补正人员的,不再补正。

四、面向26个山区县开展专项招聘

根据全省26个山区县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招考公务员安排,我县拟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推出专项招考岗位,凡报考2023年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笔试科目与专项招考要求相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专项招聘公告、岗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

5. 注意事项

(1)司法助理员、检察官助理的招聘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助理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织〔2016〕33号)执行。

(二)自2022年11月11日起户口尚在转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有户口限制的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请确认户口状况,并如实填写。

(三)考生须先注册后报名,完成注册后再报名。考生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试报名资格,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市低保人员,应于2022年11月19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金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所(电话:-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电子邮箱:),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用。

(六)对于确定报名人数不足缴费人数3倍的岗位,将视情况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申请其他岗位。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联系到考生或接到通知后未更改报名的,视为放弃更改报名权利,退还考试费用。残疾人专设岗位和一些特殊岗位可视情况适当减少岗位配比,少数民族岗位不受岗位配比限制。

(vii)根据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安全部招募人员的身体健康评估项目和标准(临时),公共安全部和公务员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安全部)高触摸不得超过3次,10m x 4往返运行不得超过2次,而1000m(800m)测试只能进行一次。

(8)应根据“处理公务员招募违反规则的措施和违反纪律处分的措施”(Zhong Zufa [2021] No. 12)

(ix)如果候选人对省省公务员检查和招聘网络上发布并宣布的相关内容有任何反对,他们可以在出版或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的公务员管理部门或招聘机构报告。

(10公务员招募的任何行为:有意损害测试纸,应答卡或测试纸,答案纸或检查室的答复卡等等,将在千座信用网络上宣布。

(XI)可以在招聘公告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身体健康评估,检查和处理违法行为的政策文件,可以在“招聘政策”列中,省公务员审查的“招聘政策”列,招聘人员的数量,咨询级别,招募范围。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条件,他们可以直接与招聘机构联系,咨询电话号码可以在职位表中找到。

(XII)招聘机构在注册期间负责招聘机构,根据资格要求对申请进行集中审查,以确认申请人是否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都不适用于招聘人员,或者招募招募人员是否有资格。

(13)在招聘的组织和实施期间,我们将根据Covid-19的相关要求,在必要时,我们将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了解所有申请人,以了解所有申请人。

(XIV)有关申请政策和其他事项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2023年省省公务员考试招聘指南”。

附件:2023.xlsx的各级公务员的招聘计划清单

武县公务局

2022 年 11 月 6 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136311265@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hbrsks.net/?id=318348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