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法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 网上报名
1. 申请告知及承诺要求
本次申报采用“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须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申报条件,并签署《“三支一扶”申报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复核,愿意承担因虚假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接受处罚。《“三支一扶”申报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禁止代为承诺。
考试后资格审查时发现下列情况,考试成绩无效,考生不予录取:
1.实际情况与提交的报名信息不一致;
2.不具备录用资格或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交相关证明、说明等材料。
2.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7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8:00
3. 注册流程
考试全程采用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根据招聘对象和条件自主填写个人信息。
1.考生报名。考生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4年选调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三支一助’服务考试”,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须保持畅通)注册为用户。注册时须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考试所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须为近期标准一寸半身免冠证件照,并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不超过20K,照片底色为白色。如照片质量审核不合格,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予通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可修改。
3、填写报名信息。 ①考生只能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个项目之一,选择填写其中之一后不可更改报名; ②考生可选择填写现户籍所在地(户籍迁移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或高考时户籍所在地的服务岗位; ③甘南藏族自治州藏族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语和藏文种。 ④报名信息修改保存后,务必再次点击“提交”; ⑤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和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提交报名信息。申请人在线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确认报名信息,申请人应及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如只保存报名信息而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将不成功。
5. 信息修改
(一)个人身份信息变更
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报名期间,考生仅可申请更改两类填写错误的个人身份信息:一是考生姓名中出现明显错别字,主要为同音字、相近字等;二是考生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个别数字填写错误;其他个人身份信息不予更改。
修改流程: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向受理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修改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12时,逾期收到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汇总后的修改申请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上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16时,逾期收到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由于信息变更需要一定的办理周期,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区)提交变更申请后,无需等待变更申请结果,各地应指导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正常流程完成报名,避免错过报名时间。
(2)其他职务信息修改
除“(1)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中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外,若其他申请信息经登记系统确认有误,申请人可点击“填写申请信息”中的“修改”按钮进行修改。点击“修改”按钮保存后,需重新提交申请信息进行登记确认,并点击“登记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若未将修改后的信息重新提交系统进行登记确认,则登记不成功。
4. 指标分解
指标分解采用因素分配法,主要依据各地报名人数、岗位需求数量和“三帮一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兰州新区、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县选拔指标单独列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分解下达。非单独列出县(市、区)的指标由各市(州)分解下达。某县(市、区)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由市(州)将指标分配到其他县(市、区)同岗位,考生参加分配县(区)招聘、岗位分配。对自治州、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继续采取加分或列出选拔指标的方式予以倾斜,加分不得超过3分。 具体办法由有关市(州)根据本地实际研究确定,各市(州)确定指标分解方案后于6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5. 审查
1. 考试组织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同教育、团校、财政、卫生健康、公安、网信等部门落实选拔招聘工作。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三帮一帮”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出题、试卷保管、考场设置、阅卷计分、复印处理、成绩查询等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试实施机构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考试工作。兰州新区考试工作组织工作由兰州市、兰州新区具体实施。各级考试组织工作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为确保各项考试数据安全,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三支一扶”考试组织及成绩采集工作具体负责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备案,详情请填写《“三支一扶”考试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
2. 考场设置
全省设14个市(州)为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各市(州)须按择优原则设置考点,考点须为标准化考点。甘南州参加藏语试卷的考生须单独列在考点,不得与参加汉语试卷的考生混编。各市(州)考试实施机构应于6月12日前将试卷预约表及考点、考场设置安排表报送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1.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2024年6月29日 9:00-11:00
考试地点:
地点以门票上注明的为准。
2. 考试科目及内容
卫勤保障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其他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相关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该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 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
2024年6月24日9:00至2024年6月29日9:30
打印流程: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进入“准考证打印”栏进行打印。
注:考生须妥善保管个人准考证,考试或资格审查时未携带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三支一扶”考试或入学资格。
5. 考试证明
考生须携带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原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同时持有两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考生应在考试前到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六)纪律处分
考试期间,考试组织部门要协同公安、无线电管理等相关部门,有效查处和严厉打击制造假身份证件获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要对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高科技作弊设备的考生按违纪处理。
本次考试将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对试卷进行抄袭检测,一经认定为抄袭,考试机构将取消考生的考试成绩。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试卷抄袭的考生存在作弊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视具体情况对其采取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
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对被记入违纪诚信档案或《“三支一帮”报考通知书及承诺书》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
7. 业绩公布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5日左右
查询流程: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进入“成绩查询”栏进行查询。
郑重提醒:甘肃人事考试网()为“三支一帮”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唯一官方网站,考生请勿登录、点击山寨网站或不明链接的虚假网站填写个人身份信息,避免信息泄露。
六、审核与录取
1.资格初审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公布的选拔指标和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初审人选名单,指标排名倒数第一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由县(市、区)纳入资格初审人选名单。
进入初审资格审查名单的人员,须下载填写《甘肃省2024年选拔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工作表》(附件1)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生须持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县内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满足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者,取消录取资格,在名额范围内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分数相同者合并录取。
2. 体格检查
对初审合格的人员,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级甲等医院的地区,可安排在市(州)综合医院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在名额范围内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成绩相同者合并录取。
3.资格审查
对初次资格审查、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住院医师培训生须提供培训证明)、准考证、体检结果等。
资格审查后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名额范围内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相同者合并录取。
(四)宣传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招聘区域、岗位、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毕业学校、专业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进入公示阶段后产生岗位空缺的,不再补录。
5. 录取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州)编制《拟录取人选报告》(含附件2),于7月3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由省政府统一发文确定拟录取人选。
7.培训与就业
1. 岗前培训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兰州新区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兰州新区“三支一助”工程的通知》(兰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抓紧组织对全部新招收“三支一助”工程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帮助其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适应基层工作生活的能力。市(州)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
(二)发布安排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编制空缺情况、毕业生专业、学历要求,安排新招收的“三托一助”人员到乡镇级教育、卫生、农业、就业、社保等岗位任职,也可安排到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和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林业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任职。新招收人员应于9月上旬全部到岗,在岗情况应同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托一助”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
8. 福利
(一)在职待遇。选聘的“三支一助”人员在职服务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市(州)或县(市、区)根据当地乡镇事业单位新录用高校毕业生人员试用期满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发放补助资金到各地,不足部分由市(县)和县(市、区)财政承担。对在职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助费3000元。“三支一助”人员在职服务期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省级财政分别按上年度城镇单位全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0.2%对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代扣代缴,个人缴纳部分从生活补助费中代扣代缴。因分数相同(超过省定额)一起录取的人员,其各项福利待遇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鼓励服务单位对“三支一帮”人员按照正式职工规定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便利和补贴。
(二)人员管理。各地要严格人员管理,关心、重视人员成长。“三扶一帮”人员可选派兼职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社长助理等职务。支持选派到相应上级单位跟踪学习或培训,累计不超过一个月。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移交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移交服务单位。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服务单位对“三扶一帮”人员开展年度考核和服务完成情况考核,考核结果存入其人事档案。 定期对“三托一助”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严格按照招录岗位使用“三托一助”人员。不得将“三托一助”人员借调到上级单位或其他部门协助工作。“三托一助”人员在职期间,允许离岗,经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离岗。空缺岗位不再补岗,在“三托一助”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在岗状态变更为“离岗”。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托一助”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申报工作。 要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助”服务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完成服务并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助”人员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助”服务证》。
(三)优惠政策
1.对完成服务并经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明》。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规定的,可评定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视为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定向招聘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的优惠政策。
4.对3年内完成服务工作、考核合格并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初审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已完成服务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偿还实施细则》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
6.高职(专科)毕业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可免试从专科起进入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习。
7.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医护保障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符合国家专业医师资格考试要求的医护保障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持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办理考试手续。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留在服务区工作的人员,由服务单位、县级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编制等相关部门通过直查、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录用为服务区内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级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实行试用期。
10.对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留在基层岗位工作的人员,在晋升任职、职称评审、人才项目入选、深造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并纳入基层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11.对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其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从到基层报到之日起计算。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发挥“三帮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安排必要工作和培训经费,及时拨付生活补贴等福利,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选拔录用、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2.严格工作纪律
All localities must strictly follow the selection and recruitment procedures and relevant examination discipline requirements determined in this plan, strengthen the main responsibilities of cities and counties,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emergency response mechanism for recruitment examinations, effectively prevent, timely control and properly handle emergencies during the examination, and ensure that registration consultation, indicator decomposition, examination implementation, qualification review, physical examination publicity, training and employment, and benefits are open, fair and just. Consciously accept the supervision of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departments at all levels in the work.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and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Finance will conduct irregular inspections on the various links of recruitment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benefits for selected personnel, and those who violate the procedural regulations and disciplinary requirements will be resolutely and severely investigated and dealt with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and regulations.
3.确保工作进步
所有地区都应批准安排,提前计划并进行批处理,并根据时间要求严格完成选择和招聘的各个方面,以确保所有新招聘的人员在9月初都在值班和服务,并将信息和数据提交给“三个支持和一个援助”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并根据计划和一个人类的支持和一个人类的辅助部门提交了30个辅助部门和一个辅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