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公告

各位考生: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2024年度考试工作安排,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工作定于2024年1月…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会计考试办公室2024年考试工作安排,云南省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将于2024年1月5日开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为保证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

1. 注册时间

报名于2024年1月5日开始,至2024年1月26日12:00结束,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者,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考试。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定网()”→报名参加考试→选择报考省份→报考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生成报名号→网上支付→报名完成。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校)以上学历。在读五年制高校学生,其最高学历被认可为初中毕业证的,不符合报名要求。

(三)报考高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学士学位,取得会计职称后从事会计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会计相关工作2年以上。

(四)本通知所称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五)本通知规定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从业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注册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按照便利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学生身份的,按照学校注册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地点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生只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报名。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资格证书时需提供工作单位、户籍或居住地证明。工作单位或户籍在腾冲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在德宏州或其他地市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一)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函》(云南价格费函[2016]46号),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56元。

(2)高级资格考试免收报名费。

5. 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4年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6. 打印准考证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试办)将于2024年4月17日前另行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起止时间,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将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分10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 月 18 日至 22 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金会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金会

《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为75分钟,《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为105分钟,两门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可混用。

(二)高级资格科目《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日期为2024年5月18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八、资格审查

为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次数”要求,云南省会计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分为体系审核和考后审核两个阶段。体系审核阶段,报名所在地地(市)、县级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在考生完成报名缴费后5个工作日内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对报名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考生,并通过原渠道退还报名费,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后审核阶段,对数据比对合格的考生及当年考试成绩在当年考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考后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

(一)审核考生报名条件时,考生须提交本人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二)报名时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应在当年全部考试合格后,将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工作证明或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扫描件在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6010/rygl/w/collection/acms)提交,供考后审核确认。当地地(市)、县级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相关审核工作。

(三)报名时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当年考试合格后,将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工作证明、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及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提交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网址:6010/rygl/w/collection/acms),供考后审核确认,由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服务中心(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3015办公室,联系电话:-63957215、63956047)负责审核。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资格标准、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自行在“全国会计资格测评网”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有效期为3年,可凭此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复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联合确定省级资格标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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