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受理的教师资格类型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
申请办理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部队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1)。
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大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所在地或者有效居住证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人员。
(2)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具有学士学位的研究生。
(三)驻蓉现役军人、武警官兵。
(四)居住于成都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居民、居住于成都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5年)的台湾居民。
3. 识别时间
认定时间分为网上申请时间、材料上传时间、材料审核时间:
1.“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9:00—10月31日18:00
2.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传材料时间:10月26日9:00至11月3日18:00(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材料采取网上审核确认方式,无需现场确认,即无需现场提交任何材料【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人员另行通知】)
(三)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材料审核时间:10月30日9:00至11月8日18:00(即分步审核,11月8日18:00前公布审核结果)
四、申请程序
1. 汉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保存好自己的全国联网报名号和账号密码。网上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个人信息、毕业证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等,具体材料以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为准。
(二)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材料确认
应聘人员请按上传材料时间登录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点击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证”系统,按要求上传确认材料。请妥善保存账号密码并认真填写信息,填写后不可修改。
3. 材料确认:需要上传的材料种类
1.上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 其他身份证明
(1)社会人员: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①如申请登记居住地认定,上传家庭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如申请集体户口,上传个人主页。
②如在居住地申请认定,需上传有效居留证。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2)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成都研究生:上传学籍信息齐全的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其他在学证明。
(3)驻蓉现役军人、武警部队人员:上传所在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
(4)居住在成都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有效期5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使用的证件照片一致。
4、上传《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体检医院须出具“申请人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结论)。
5.报考中职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5. 体格检查说明
按照《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要求,在成都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可到以下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可免费领取体检表):
1.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万和路7号
体检时间:10月8日-11月2日(不含周末及节假日)。预约咨询电话:。(可关注青羊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体检。)
2.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
地址:武侯祠街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