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新余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助力加快打造新型工业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合同制公务员管理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外合作局锂电池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四级高级经理1名。
具体岗位要求、职责及报名登记表可在“新余发布”、“新余党建”微信公众号上查阅、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验等;
6.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任职资格条件详见《新余市2024年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83年5月18日(含)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指1978年5月1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专业、专业(执业)资格、专业职称等须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描述一致。专业设置详见《江西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南》(附件3)。 涉及专业、专业(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争议,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单位、专家作出认定,以认定结果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该职位:
1.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违纪违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涉嫌违反纪律、法律,正在接受专门机构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正在接受处理或者影响期尚未届满;
6.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机关或者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开除职务未满5年的;
8.现任公务员或者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聘用机构和岗位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准担任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 注册
1. 注册时间
2024 年 5 月 18 日至 6 月 22 日。
2.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专业人力资源机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可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也可发送邮件在线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2日17:00,网上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申请材料
①《新余市2024年合同制公务员招考报名表》(附件2)复印件2份(附应聘者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具有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④ 从事该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或证明,如专业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⑤近年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文件。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及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电子版及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压缩包并以“应聘岗位+姓名”为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专家面试前将原件交聘任机关审核。
应要求申请人承诺对所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报名地址、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
招用部门应当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修改其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还将通报应聘人员所在单位。
3. 考试与评估
考试考核采取专业素质测评和专家面试形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1.专业素质测评。成立专家测评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职业素质、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量化测评,满分为100分。根据专业素质测评结果,按照分数最高与分数最低与计划招聘岗位数5:1的比例确定专家面试人选,分数低于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家面试人选。
2、专家面试。将组成专家面试小组进行面试,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解决问题和完成任务的实际工作能力。专家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阶段。专家面试前,聘用机构将按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申请人退出而出现专家面试候选人空缺的,按照专业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素质评估成绩×40%+专家面试成绩×60%。
(四)调查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最后总成绩相同者合并确定)。
考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办法(试行)》进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情况。
5. 体格检查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确定录用人选
任用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应聘人员放弃考核、考核结论为不适宜任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任职资格的,可在同一职位专家面试合格候选人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用。如无合适人选,可取消该职位。
(七)宣传
拟任人选将在“新余发布”“新余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批准
公示期满后,如不存在问题或者所举报的问题不影响任用,任用机关将按规定程序报请批准;如举报问题严重,且证据确凿,则将取消其任用资格;如举报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的,则将暂缓任用,待问题核实后,再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九)办理聘任手续
用人机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次招聘实行“一任务一招聘”、“一岗位一合同”。首份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期满双方合同自动终止。聘任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公务员管理条例(试行)》和聘任合同对聘任公务员进行管理。聘任期间,出现《聘任公务员管理条例(试行)》第十六条情形的,聘任机关可以解除聘任合同;出现第十七条情形的,聘任机关应当解除聘任合同。
合同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以聘任合同为准。合同制公务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新余市人才政策(相关人才政策请关注“新余党建”微信公众号人才服务专栏)。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可向招聘主管部门查询。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招聘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