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聘计划
2021年,全省各级政府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6000名,其中,省级机关及省直单位297个(省直司法行政单位217个);市级机关426个;县(市、区)级机关3953个;乡镇(街道)机关1324个。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自2020年12月7日起可在以下网站查阅:
长三角公务员考试录用一体化平台网站()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人事考试网()
地级市级以下国家机关申请人自2020年12月9日起,可登录以下网站进行查询:
西湖先锋网(
宁波党建网()
温州党建网()
嘉兴考试培训网()
湖州市组织工作网()
绍兴党建网()
金华人才网()
衢州党建网()
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
台州市党建网()
丽水先锋网()
二、招募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及对象
1、省级机关招聘人选范围: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有相应学位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省级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出生或户籍在浙江省(以2020年12月11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以上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学位。户籍地是指应聘人员参加高考后被大学录取时的居住地。
三、省属单位驻基层服务项目招聘人员人选为:
(一)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服务”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评级为称职以上人员。
(二)完成共青团中央选派的“西部大学生们志愿服务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山区海岛大学生们志愿服务边远地区计划”(原“欠发达地区大学生们志愿服务计划”)(以下简称“两个计划”)服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积累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项人员离任任职后,享受定向吸纳政策,期限为5年,如2016年不再担任任职职务,则期限为2017年至2021年,以此类推。
(三)具有浙江省籍或者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服兵役五年以上的退役士兵。
普通高校毕业的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毕业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参军,现已退役的人员;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考入军队或者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四、市级机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按照省级单位进行,具体细则以各市公告为准。
5.县级机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录对象为:参加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满2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且仍在岗位任职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满2个任期、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且已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具体细则以当地公告为准。
6.乡镇机关招聘优秀村干部分为“岗位一”和“岗位二”。“岗位一”为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服务基层项目的单位相同;“岗位二”为非大学生“村官”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并连续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任职两年或连续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符合“岗位一”招聘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岗位二”)。 自2018年起,因行政村合并而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在过渡期内仍在村级班子履行村“两委”工作职责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担任村“两委”主要职务的,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
在普通高校脱产学习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计算任职期限,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
乡镇(街道)机关优秀社区干部公开选拔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由当地发布公告明确。
乡镇(街道)机关招收专职人武干部的范围和对象是:浙江省地级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武学院毕业生。
7.地级市以下各级国家机关其他职位招聘范围及对象,由当地发布公告明确。
2.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条件,符合上述录用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4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之间出生,下同);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在职)申请者年龄须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之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2号岗位”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武干部,年龄须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之间出生,下同)。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职位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报考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硕士以上学历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报考省级公安机关、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报考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硕士以上学历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5、报考各级共青团职位人员,年龄须为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91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之间出生)。
6.除专业技术职务和特殊职务外,报考省级派出机构和杭州、宁波市派出机构人员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法制岗位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人员,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甲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丙级资格证书的,仅限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的,可优先报名参加考试。
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考试合格者,须于2021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以上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条件适用于2019年、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均采用网上方式进行。
1.报名及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7日17:00。
初次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9日17:00。
网址:(长三角公务员招聘综合平台网站)。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岗位要求和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使用官网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过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2月15日17时前,考生可登陆长三角公务员考试录用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报名比例小于1:8或大于1:80的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后,招考机构将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其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得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再次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残疾人特设岗位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中登记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各级残联将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登记个人信息并选择应聘岗位。具体资格要求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中公布。
2. 付款确认
时间:2020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2日17:00。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试录用一体化平台网站确认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缴费完毕,未按时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残疾人专设岗位的人员免交考试费用。
3.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月12日9:00—1月17日17:00。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可自行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试录用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21年1月17日举行,每科满分为100分。
1.报考县级以上国家机关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生,考试类别为综合,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测试(试卷A)
下午:14:00-16:30《评估》(试卷A)
2、报考乡镇机关职位(优秀村干部“岗位2”除外)的,考试类别为基层,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考试(试卷B)
下午:14:00-16:30《评估》(试卷B)
3.报考公安机关、司法检察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运输、文化、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一线执法岗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考试(试卷C)
下午:14:00-16:30《评估》(试卷C)
4、报考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岗位二”的人员,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考试(试卷D)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岗位、司法检察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等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算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是否达标,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阶段。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人员还须参加公安科目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15:30至17:30。
报考县级及以上机关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类别为综合;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类别为基层。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在笔试或面试时还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省级事业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市级以下事业单位的,考试地点在直辖市及其所属县(市、区);报考残疾人特设岗位的,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1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试录用一体化平台网站查阅、下载。
(五)笔试加分及及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之和(所有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笔试总成绩按照行政业务能力测试、论文写作、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计算,三项成绩分别占40%、30%、30%。现担任村“两委”主任、报考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岗位(含“岗位一”、“岗位二”)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对于在笔试阶段增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专业技术职务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说明中规定的比例计算。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进行重卷筛选后,由省公务员厅统一制定各类职位公共科目及格分数线。公安执法类职位及格分数线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论文写作和公安专业科目相结合的笔试总成绩制定。少数民族招录职位及格分数线另行制定。
(六)确定体能(技能)考核和面试对象
招考机构根据各招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技术)测试和面试人选。
1.省级国家机关招聘计划2人以下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3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各级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职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对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构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省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岗位体能考核对象,按照1:4的比例确定(招录计划3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放弃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予补考。体能考核结束后,招录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招录计划3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军事技能考核和面试科目,参照人民警察职务比例和办法确定。
3、专业技术岗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需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按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面试人选。
上述1、2、3中的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4、市级以下国家机关其他职位体能测评和面试人选比例,由各市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告中具体说明。
7.资格审查
面试或者体能(技能)测评前,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录用单位进行专门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体能(技能)测评或者面试。
资格审核时,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页)、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19届、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页)、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字盖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的,应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在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委托学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其出具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需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2年服务年限、能力测评及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书》和与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偏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需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偏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志愿服务证书》;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退役士兵,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武干部等职务,应当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地市司法行政部门印发的或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表。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开始前48小时内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的,相应职位不予录用。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考核),相关岗位不予录用。
(八)体能(技能)评估
报考综合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行政执法岗位人员须接受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岗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及触地高度、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项均符合标准。行政执法岗位综合执法岗位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岗位。
体质测评工作由市级以上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招录机构具体实施;也可以由市级以下公务员管理部门会同招录机构具体实施。
军事技能考核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招录专职军事干部军事技能考核项目评分标准(试行)》执行,三项总分低于180分者,不具备面试资格。
(九)访谈
面试由省、市公务员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录用。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考察范围。
省级招录机构专业技术职务面试,经省级公务员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级招录机构组织实施;市级以下招录机构专业技术职务面试,由市级公务员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测试的,面试总成绩按岗位说明书规定的比例计算。
10.确定体检和调查对象
面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比,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
省级机关实行差别化考察,按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排序;笔试总成绩再次相等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下同)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省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录计划3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体检后,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市级及市级以下招录机构体检考核人选比例由各市公务员管理部门确定,并在公告中明确。
11. 体格检查和调查
体检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考机构实施,也可以由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机构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招考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职局〔2013〕2号)规定执行;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报考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通〔2020〕11号)规定执行。乡镇(街道)机关报考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职局〔2013〕2号)规定执行,必要时可采取民主测评、考察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0日,自试用期人选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试用期结束分为“合格”或“不适宜录用为公务员”。相关人员在试用期人选名单公示后、未完成录用登记手续前放弃任职资格的,将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廉政档案。
体检或调查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若出台新的规定,原则上按其执行。
省级招聘机构实施差异评估,根据将人与职位相匹配的原则选择候选人,并且不仅基于他们的分数选择候选人。
考察结果仅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十二)宣传招募
招聘机构应根据考试成绩,体育锻炼结果和检查结果来确定招募人员的清单,并应在扬特河三角洲的公务员审查和招聘平台上的平台上宣传5个工作日,以供基层服务人员(Country Country),县级劳动部招聘,以下是县级劳动部,县级劳动县的招聘。船(街),村庄(社区),候选人位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投诉或经核实投诉事项不影响招聘工作的,招聘代理机构将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如发现投诉事项影响招聘工作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投诉事项难以核实的,可暂缓招聘,直至问题核实完毕。
如果来自普通大学和大学的2021年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向招聘机构申请所需的相关认证文件和其他材料,则其就业资格将被取消。
如果申请省级机构的候选人放弃检查,招聘机构将在通过访谈中通过面试的候选人进行检查,以从高分到低点的情况下,如果候选人将进行体格检查或雇用其他材料,则在较低的情况下进行了调查。如果没有通过检查的候选人,招聘机构将对通过检查的候选人进行检查,招聘机构应决定是否继续对通过采访的候选人进行检查和身体检查。
在申请省级公共安全中的警察职位时放弃体格检查的候选人,司法管理和其他制度将不会被替换; ITING机构来自候选人,他们根据高分到低分的总分数通过了相应位置的体格检查。
被确认将参加身体(技能)评估,访谈,身体检查,检查和替换的候选人名单将在扬朗河三角洲公务员考试和招聘综合平台网站上宣布。
应由每个城市的公务员管理部门研究和确定县级城市以下各级政府机构的替代规则,并在公告中澄清。
在招募公告之后,如果招聘人员放弃或没有有效的理由报告,他/她的招聘资格将被取消,他/她将不允许在上述情况下两年内申请Zhejiang省级公务员。通过宣布每个城市的消息来澄清。
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布补正人员的,不再补正。
四、注意事项
(1)司法助理员、检察官助理的招聘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助理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织〔2016〕33号)执行。
(ii)那些截至2020年12月11日的注册永久居留人仍被申请申请限制的职位,要求申请人确认其注册的永久居留状态并在注册时真实地填写。
3.申请人必须在注册之前注册,然后登录系统以使用其第二代ID卡编号注册。
(iv)候选人在初步审查和重新评估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为真实,准确且有效。
(v)来自注册贫困家庭和城市生存津贴的人应提交其县级民事事务(贫困)部门发出的特殊困难证书或生存津贴ES将被免除。
(vi)对于确认的付款人数的数量少于招聘计划的三倍,招聘计划将被裁员或取消,并且将在扬特河三角洲公务员考试中宣布,如果招聘范围在24小时内,则招聘命中率是不可接受的。收到通知后,将被视为更改申请的权利已被放弃,并且将退还专门为残疾人招募的职位的开放率。
(vii)根据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安全部招募人员的身体健康评估项目和标准(临时),公共安全部和公务员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安全部)高触摸不得超过3次,10m x 4往返运行不得超过2次,而1000m(800m)测试只能进行一次。
(viii)应根据违反纪律和法规的措施进行违反考试违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第85号),由CPC中央委员会组织部门委员会和国家安全部,国家管理局以及ZHEN和SERSERS JUNINCE,&SELLECTIANS INSLECINCE,以及SELLECTIANS INSCALSINCE,以及ZHEN。
(ix)如果候选人反对在扬特河三角洲公务员考试和招聘综合平台网站上发布并宣布的相关内容,他们可以在出版或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当局或招聘机构报告。
(10)根据“违反人事检查信贷系统的训练和法规的通知”,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过使用计算或储存功能的违禁设备或有组织的作弊,将其宣布在Zhejiang信用网络上宣布,使用了错误的证书;
(XI)可以在Yangtze River Delta公务员的“招聘政策”专栏中找到有关纪律和非法活动的政策,对招聘公告中规定的纪律处分和非法活动的政策文件可以在位置表中找到电话号码。
(XII)招聘机构在注册期间负责招聘机构,根据资格要求对申请进行集中审查,以确认申请人是否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都不适用于招聘人员,或者招募招募人员是否有资格。
(XIII)如果在招聘过程中发生了一些空缺,省级公务员局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要组织额外的招聘,如果确定了额外的招聘,则额外的招聘公告,职位和相关事项将在网站上发布,例如Yangtze River Delta Civer Service Civil Service和Recrouted Felptions。
(XIV)在招聘的组织和实施期间,我们将根据Covid-19的相关要求,在必要时,我们将根据COVID-19的相关要求实施流行措施。
省省公务员局
202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