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迁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

2024宿迁市市级机关遴选53名公务员公告由江苏公选遴选考试同步宿迁党建网整理发布,欢迎关注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

为进一步优化市属机关队伍结构,拓宽选拔用人渠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江苏省公开选拔公务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宿迁市属机关开展公开选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计划与定位

具体方案及岗位见《2024年宿迁市政府公开选拔公务员岗位名单》(附件1)。

二、适用范围及条件

1.适用范围

公开选拔的对象为本市辖区内县(区)及下级机关(单位)在册的、已取得公务员资格(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中央、省、直辖市各县(区)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驻当地单位符合前款条件的人员也可申请。

2. 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过硬的政治本领,坚定支持“两个确立”、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

(3)在本级政府工作2年以上,并达到相应的最低任职年限要求。新录用县级政府官员须在县级政府工作3年以上;入选学员最低任职年限为3年;2015年以后录用到乡镇(街道)政府官员最低任职年限为5年。工作年限计算期限至2024年8月。

(4)近三年年度考核成绩均为称职以上。

(5)具备所招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和任职资格,除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以后出生)。

(6)申请人所在单位层级符合公开选拔岗位要求。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反纪律、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调查,尚无结论的。

(四)受到警告、组织处分、党纪、行政处分等处罚,且影响期限尚未届满,或者已届满并影响其使用的。

(五)未完成乡镇政府机关和派驻单位最低任职年限或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有其他限制调动规定的。

(6)通过降低入职门槛等优惠政策录用,尚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七)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八)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1. 注册

报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宿迁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时至6月3日12时。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报名网站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报考人员须诚信承诺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填写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将该报考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就职后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其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选聘岗位。

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阅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申请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申请其他岗位。

(二)资格预审

初次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27日9:00至6月5日12:00;缴费时间为5月27日9:00至6月6日12:00。

资格初审由选拔部门组织实施,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选拔部门联系。

选拔部门将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将联系应聘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也可联系应聘人员所在单位,确认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照片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不通过的,应当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不齐全的,应当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未按选拔部门要求补充相关个人信息的,视为资格初审未通过。

报名完成后,各岗位合格人数与中选人数应达到考试配比,原则上为5:1,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经批准可降低至3:1。达不到配比的岗位,相应降低中选人数,直至达到配比,降低后仍达不到配比,该岗位予以取消。岗位削减或取消计划将在报名网站和宿迁党建网公布。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6月7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通过者,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如所报考岗位被取消,且未能成功变更岗位的,费用将退还。

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6月26日9:00至2024年6月29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公共科目笔试(岗位专业水平测试、岗位适合性测评)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委组织部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设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笔试将于2024年6月29日上午举行,笔试地点请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生可于2024年7月中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及格分数。

选拔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岗位能力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评,由选拔部门组织实施,每项满分为100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及格分数,按选拔人数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评定)人选(公共科目笔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及格分数确定)。综合笔试成绩的综合计算方法为:有岗位适应性测评的,岗位适应性测评占综合成绩的30%;有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能力测试和公共科目笔试的权重为1:1。岗位适应性测评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表彰奖励等进行综合评价和量化。 职业能力测试和职业适合性测评将于2024年7月下旬举行。

(四)资格审查与面试

对未参加岗位专业水平测试或岗位适应性测评的人员,选拔部门按照应选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并在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参加岗位专业水平测试或岗位适应性测评的人员,在参加岗位专业水平测试或岗位适应性测评前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务员(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登记表复印件。同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成绩证明。报考人员为县(区)党委管理干部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同级党委组织部印章。对需要进行岗位适合性测评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按选拔部门要求提供工作业绩、考核奖惩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选拔部门将取消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岗位适合性测评或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选将在报名网站和宿迁党建网公布;对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或岗位适合性测评的,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按应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补录。

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中旬,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面试及格分数线60分,应聘人员须通过面试才能确定为考试人选。

(五)检查、体检和公示

面试后,笔试成绩(综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形成综合笔试成绩。若综合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综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或四舍五入。根据综合笔试成绩,按拟选人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别考察人选;应聘人数在2人以上的岗位,差别考察比例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1.5:1;不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均等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选拔部门具体实施。选拔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其中1人须为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负责人)。考察组要根据岗位要求,对拟任人选的德才勤绩廉洁素质、政治业务素质、与拟任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坚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履职能力,严把政治、道德、能力、作风、诚信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差、品德不端、诚信度差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

考察可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简历分析、发放问卷征求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指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拔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廉政档案。

选拔部门根据考察结果和岗位要求,按照应聘人数1:1的比例,通过集体讨论确定体检科目,不单纯依靠分数;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选拔人选。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选拔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宿迁党建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录用,出现应聘人员空缺的,由选拔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补缺,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六)办理转接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严重、证据确凿的,取消选拔资格;对反映问题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拔的,由选拔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工作需要,经与调出单位协商,拟选拔人选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可以先试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公示期满后、调动前不得突然提拔。

四、其他事项

1.选拔政策咨询电话:

(1)市纪委监察局 84360117

(2)市委组织部 84368677

(3)市委统战部 84368533

(4)市委社会工作部 84360819

(5)市政法委 84357051

(6)市中级人民法院 82685012

(7)市人民检察院 84366633

(8)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宿迁市委员会 84368533

(9)民盟宿迁市委员会 84368533

(10)民盟宿迁市委员会 84368533

(11)市总工会 84399052

(12)市档案馆 84368456

(13)市发展改革委 84363506

(1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4338542

(15)市教育局 84389651

(16)市公安局 84352368

(17)市民政局 84363576

(18)市财政局 84363036

(19)市农业农村局 82289027

(20)市商务局 80908117

(21)市审计局 84390018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84368095。

咨询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6月3日,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

2.考试技术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6月5日,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

3.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宿迁市直属机关公务员岗位公开选拔名单.x

2.江苏省2024年公务员招录专业参考目录.d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2024 年 5 月 22 日

宿迁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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