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录用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录用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人民警察岗位)、心理素质测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以下步骤进行。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市、省辖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招考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出生),应届硕士生、博士生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担任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报考人员须为我省统一选拔、组织实施、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项目特岗岗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由中央和外省选拔、组织实施、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公务人员可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公务人员限报考本县,且须在当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街道)委员会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团级及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军队退役士兵服役经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属基层单位)参加实习或者在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市(县)直属机关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止时间按照人社部发〔2010〕59号文件规定计算,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动而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现役军人、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现任公务员以及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被开除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存在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有配偶者、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姻亲关系的人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涉及保密特殊岗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时至2024年2月4日20时,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一)核对拟报考岗位。各招考机构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安徽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岗位一览表》。报考人员可通过相关网站查阅招考岗位信息。有关招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学位等报考条件问题,由各市、省辖县、省辖招考机构负责解答(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考试安排等事项,请查阅《安徽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报名指南》(以下简称《报名指南》)。
(二)提交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核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考试。
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承诺书,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和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省直辖市、县公务员管理部门和省级招考机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可能取消其报考或招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可于2月6日16时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或应聘其他岗位;尚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2月6日16时前变更为其他岗位。已成功缴纳费用但因不符合空缺比例被取消招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月19日10时至16时期间变更为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月8日20: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低保家庭成员、脱贫攻坚人员、扶贫监测帮扶对象、残疾人专职岗位应聘人员可享受笔试费用减免政策。
已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3月13日至3月15日期间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达到4:1的,相应取消或减少该岗位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办事处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需要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岗位以及省公务员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岗位,可按3:1的比例进行考试。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基层办事处招聘电子商务营销、乡村旅游、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等专业人才的岗位,可按2:1的比例进行考试。
四、笔试
1.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体现分类评分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考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一)报考省、直辖市政府机关职务(不含行政执法类职务)的,报考时间及科目为:
3 月 16 日
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评估》卷A
(二)报考县乡镇政府机关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岗位)的,面试时间和科目如下:
3 月 16 日
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评估》论文B
(三)报考行政执法岗位的,报考时间和科目为:
3 月 16 日
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测试
14:00-16:30《评估》卷C
报考专业考试岗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计算机、法律、会计、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9:00-11:00。
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大纲》。
笔试地点:省级考点在合肥,各市岗位考点在所报考城市(广德市、宿松县岗位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参加考试),详情见笔试准考证。
2. 笔试成绩
参加行政专业能力考试和写作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将按各50%的比例合并计算;参加行政专业能力考试、写作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将按40%、30%和30%的比例合并计算。单项笔试成绩和合并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部门将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专业能力考试》及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基层岗位和特殊专业岗位适当倾斜。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考生,将按规定从同等岗位及格人员中择优录取。一科成绩不及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对进行补考的招聘岗位予以明确,补考时间、内容、方式、分数计算办法等将在笔试前予以公布。
五、资格审查
体能测试或面试前,各市、省直辖县及各省级招考机构负责对体能测试或面试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将按要求对入围考生的资格条件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实。如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轮面试的资格。入围考生中出现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聘岗位对学历证书有要求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聘岗位对政绩、户籍、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及相关文件申请资格审查。2024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网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证明材料)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符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报考“服务基层工程人员”岗位的人员还应当提供服务基层证明,退役士兵应当提供退役证明。2024年服役期满的“服务基层工程人员”报考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6. 体能测评及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根据拟报考岗位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低于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有多名报考者的,应当全部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试项目、标准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面试名额如有空缺,将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且只进行一次递补。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还应当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选拔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7. 面试
按照计划岗位数和3:1的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人民警察岗位,体能考核合格),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个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如有多人,一律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或多种方式结合。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费用、打印面试通知,按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并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如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岗位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考场实际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适合公开招聘、需要对相关专业技能进行专门测试、专业人才紧缺且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以及省级公务员部门规定的其他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8. 体格检查
岗位体检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人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辩论”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在公务员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项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空缺,可按规定按照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选成绩总和同等数额递补。
九、调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条例(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组织实施。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条例》(公统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强调政治标准,通过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学历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任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是否存在应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录岗位匹配情况。
如申请人为事业单位职员,审核时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
岗位考核人选出现空缺,按规定顺序递补,体检、考核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组织实施过程中,遇有突发事件,省级公务员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对笔试、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的时间、地点和组织方式作出适当调整。
10. 宣传
考察结束后,各市、省辖县、省级招考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计划数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考人选。
拟招聘人选名单由招考机构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省、市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考机构名称、拟招聘岗位、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学校)等,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招录机构应当提出是否填补的建议,报市级以上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执行。
11. 审批与招聘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存在影响录用的问题,经查实的,不予录用;所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将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根据中央和省级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任职最低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调动(含公开选拔)上级机关任职。
招聘本市(县)本地户籍人员的岗位,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协议,五年内不得离开本乡镇。
12.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积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人员,将按照《公务员招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上述人员涉嫌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13.信息发布、咨询和监督电话
本次全省招聘公告已于1月25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试录用一体化平台网()等媒体发布。其他相关信息将在安徽先锋网陆续发布。应聘人员如有报名及招聘方面的问题,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1)省级政策咨询:0551-62609724;
(二)省级考试事务及技术咨询:0551-63457903;
(三)省级督导举报:0551-62608161;
(四)对具体岗位任职资格问题,请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安庆市、宿松县公务员管理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安庆市:0556-5347166
宿松县:0556-7823399
上述电话号码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内可供使用。
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不出版、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全省各级公务员部门、考试机构、招考代理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对社会上的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刊物保持警惕、理性判断,避免受骗,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严肃查处。省公务员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录:
1.1 安庆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岗位表.xls
1.2宿松县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岗位表.xlsx
2.安徽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