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发生火灾难以救援这一世界难题怎么破?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难以救援——世界未解难题。…

作者:龚成仁,本文为外部专家投稿,欢迎各位专家投稿!

前言

7月13日下午,山东济南天桥区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被困小孩坐在窗户上哭泣,千钧一发之际,邻居徐亮徒手翻窗,冒着生命危险将孩子救出。

据了解,火灾现场一家三口被困,徐亮救人的同时,另外两处救援行动也在进行中,在邻居的共同努力下,三人均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上海一教师公寓发生特大火灾_上海教师公寓楼火灾感想_上海教师公寓火灾

△邻居徐亮救出孩子并躲在空调机组旁等待救援

看新闻视频,火灾现场烟雾弥漫,这位邻居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勇气可嘉!

这则新闻让我想起了一个相关话题,就是高层建筑火灾救援困难这一世界未解难题。

高层建筑火灾危险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灭火、疏散人员、应急救援都非常困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以下几方面都是灭火救援的不利因素:

1、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大,楼道、通道、出口多,发生火灾时燃烧范围大。

高层建筑中有很多垂直竖井,如楼梯间、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排风管等,如果防火分隔措施不当、密封不严,极易形成“烟囱效应”。

据有关资料显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烟雾蔓延速度为每秒3至5米,若百米高的建筑发生立体火灾,从底层蔓延到顶层仅需10分钟左右。而根据《高层建筑规范》(表9)的规定,30层以上的建筑,一旦发生火灾,疏散人员至少需要20分钟,这意味着火灾初期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疏散楼内人员。

2、消防攀爬难度大。

由于高层建筑结构复杂,通常在其主体建筑结构周围设有裙房,如果裙房深度过大,例如超过4米,就会影响消防车进场,不利于灭火救援。

即使有火灾登高面,目前用于消防救援的云梯最高能达到112米,约合40层楼高,而且具备如此标准消防装备的消防队并不多。

因此,当消防人员登高灭火时,救援人员只能乘坐消防电梯或室内楼梯到达火灾现场,容易与疏散人流发生冲突,影响消防救援。

3、火灾现场供水困难。

高层建筑灭火时对用水的需求非常大,一旦发生火灾,消防系统容易出现故障,导致供水不足,此时消防车必须借助消防水泵向室内供水,这种情况下消防车的供水功率是否满足要求、高层建筑水带铺设效率等都增加了灭火的难度。

4、装修过程中使用了大量易燃材料。

有些综合性高层建筑,如商场、酒店客房、娱乐场所等,由于使用要求,需要进行大规模的装修改造,装修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这为火灾的蔓延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5、人员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伤亡。

高层建筑人口密度大,疏散难度大,加之紧急疏散时人们难免会感到恐慌、手忙脚乱,大大降低了疏散效率。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原本就困难的疏散形势更加严峻。比如,我近期调研的上海市徐汇区某小区,居委会主任就说,小区老龄化人口已经超过60%,那些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如果没有电梯的辅助,根本无法快速逃生。而当发生火灾时,常规电梯被迫降落在一楼,处于“开门失灵”状态,无法使用。

高层建筑不可忽视的外墙保温与防火问题

2009年2月9日晚,正在建设中的中央电视台文化中心(又称中央电视台新址北楼)发生重大火灾。数月之后,2009年9月,公安部下发了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防火的文件——公安部46号文件《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规定中明确提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得低于B2级。

而后,2010年上海教师公寓、2011年沈阳皇朝万信大厦等相继发生重大火灾,其间因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的小火灾事故也相继发生。

上海教师公寓火灾_上海教师公寓楼火灾感想_上海一教师公寓发生特大火灾

△火灾后上海教师公寓仍空无一人

于是,史上最严建筑保温材料防火法规“公安消防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要求的通知》出台,规定要严格执行46号文件提出的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将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消防审查范围,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管理。

在“公安消防65号文”的高压下,防火A级保温材料开始大量使用,岩棉板、无机保温砂浆等得到广泛推广。尴尬的是,这些保温材料虽然能达到“不燃”的要求,但其保温性能却远不如聚氨酯、聚苯乙烯刨花板等保温材料。

还有一个致命的问题,这些材料施工技术不够成熟,性能不稳定,容易开裂,质量问题多。十几年过去了,保温材料市场还没有真正解决保温材料的防火、保温、质量“三不相容”问题。在防火、保温、质量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主次关系,值得认真探讨。

“安全庇护所”难以发挥作用

针对高层建筑防火的严峻现实,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也有相应的规定。例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32条规定,建筑高度超过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当有1间符合下列要求的房间:

1、应靠外墙安装,并应设有可开启的外窗。

2、内外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房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外窗应为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防火窗。

根据这一规定,不少高层建筑都设置了“安全屋”,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单薄”,在项目交付后的跟踪走访中,笔者发现“安全屋”基本都逃脱不了被改造的命运。业主在做室内装修时,实在无法接受“安全屋”的乙级防火门与整体装修风格格格不入,于是便会进行改动、更换。

△无锡某住宅项目设立“安全避难所”

其实,选择浴室作为“避难室”还是挺合理的,一是住户使用频率高,最熟悉,因此即便在浓烟滚滚中也能找到它。二是浴室内易燃物较少,内部不易着火,相对比较安全。再加上一般家庭住宅中浴室附近区域的装修都比较简朴,外部火灾波及浴室的可能性也不大,而且浴室上下层的其他住户都与浴室相对应,通常易燃物并不多。

对了,浴室也是地震来不及撤离时最好的“避难所”,因为它的空间很小,而且几乎是房子里最坚固的地方。

业主拆除“安全避难室”防火门的行为,既有设计理念与业主选择不匹配的现实问题,也有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对高层住宅内部环境的调查发现,防火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例如部分居民在门后、楼梯间甚至电力井内堆放快递纸箱、废旧物品等可燃物;部分居民在首层大厅、紧急出口前或直达室外的疏散楼梯间附近私自拉电线、停放电动车;在公共通道内堆放物品,减少疏散安全宽度,妨碍人员正常通行,增加火灾后疏散难度等。

家庭配备必要的自救设备

某机构曾做过调查,发现95%的居民认为火灾对家庭的破坏性极大,俗话说“火灾之日,穷则思变”。92%的居民认为家庭防火十分重要,相当一部分居民认为家庭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然而在“是否配备”一栏,100%的家庭都空白。这种“零”的状况令人十分担忧。

因为高层住宅发生火灾后,在消防救援人员到达之前,居民的自救非常重要。此时,家庭火灾应急包往往是最方便、最实惠、最快捷的。每个家庭都应该配备一个火灾应急包,尤其是高层住宅楼的居民或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的家庭。

但多数高层住宅居民对消防应急包了解甚少,在一些专门销售消防器材的商店,市民“看得多,买得少”。消防应急包、小型消防器材多以企事业单位“团购”形式购买,几乎没有“个人投资者”。

一个比较完整的11件套家庭火灾应急包应该包含以下几样东西:个人安全救生绳、防滑手套、应急安全钩、逃生防火毯、新型压缩防毒面具、防烟防毒面具、防水防爆高强度手电筒、多功能户外口哨、环保型家用灭火器、多功能组合工具套装和组合医疗急救箱。

其中,笔者认为“防烟防毒面具”十分必要。因为据有关统计,火灾遇难者中约有90%是直接死于燃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和烟雾,大多数遇难者是在被烧伤前窒息死亡的。

一副售价百元左右的呼吸器,可以保证你在火灾现场40分钟内不会吸入一氧化碳中毒,增加逃生概率,甚至在等待消防员救援的时候也不会窒息。相比生命的珍贵,这点小投资还是值得的。

△家庭消防应急装备四件套

因此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能直接起到逃生作用的消防面罩(呼吸器)和增加逃生概率的防火毯、手电筒、灭火器是必不可少的,将“家庭火灾应急包”简化到这四样物品就足够了。

对于高层住宅,消防部门和社区应定期组织居民进行火灾疏散演练,掌握安全有效的逃生方法,训练必要的自救应急技能。“不提前计划,就无法应对突发事件。”面对高层住宅火灾,在没有更好的救援方案之前,“预防为主”是比较可行、经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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