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度公开选拔公务员公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为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关于公开选拔2024年公务员的公告

为增强公务员活力,优化公务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条例》、《公职人员调任办法》 《公务员选拔》等相关规定,并经市检察院同意,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务员岗位公开选拔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拔四名公务员。 具体职位参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公选公务员职位名单》(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名单》)。

二、登记范围

1、助理检察官1名、助理检察官2名、助理检察官3名职务:本市基层检察院登记为公务员、在职一级书记员及以下或相当级别的公务员。

2.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在本市依法登记并在职的正科级以下及相当职级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的行政单位工作人员)法律)。 驻渝中央国家机关驻区县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作风端正,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35岁及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工作业绩突出。

(五)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二年以上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法); 军队调动 干部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六)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未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

(七)申请人应当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选拔学员的基层培训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九)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年限、最低服务年限、获得学位时间、专业(专业)资格均计算至2024年3月。目前职级以注册时担任的职务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和报名:

(一)被开除党籍的。

(二)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受到警告、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罚等影响期限届满前或者期限届满后使用的。

(五)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不满5年(含试用期)。

(六)按照有关规定,在困难、边远地区或者目标单位工作的,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调动。

(七)尚在试用期或者晋升领导职务不满一年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就职后不得报考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拔职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也不得报考、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或者与其近亲婚姻关系。 由雇主担任的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4. 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现场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转接程序等程序进行。 遴选相关信息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官方网站和“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考生可自行核对,并密切关注选拔各阶段的工作要求。

(一)注册程序

⒈职位查询

公开选拔职位、任职资格等信息详见《职位一览表》。

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9:00至13日下午18:00。

(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首页“我要办”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公开选拔公务员考试”进行报名。 申请人应按照提示进入“御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 “豫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的依据,请务必牢记。

(三)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应使用“御快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全脸证件照(jpg格式,30K以下),并填写个人基本资料信息。

(4)应聘者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补空缺职位。 每位应聘者仅限申请一个职位,多次申请无效。

(五)申请人提交《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度公选公务员登记推荐表》原件(附件2,以下统称《登记推荐表》)表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 部门审核并盖章。 申请人将审核并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件(扫描或拍照,电子文件须处理为jpg格式,单张图片200K以下),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上传后。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将被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者必须承诺诚信报名考试,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 伪造、冒用有关文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⒊资格初审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根据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报名推荐表》等,比对申请资格和择业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申请人报名后1个工作日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若因信息不正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可于2024年4月14日中午12:00前修改申请信息,重新提交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申请信息。 申请人仅在线填写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将不进行资格审查。

⒋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用A4纸打印,确保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便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 您可以于2024年4月21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自己的准考证(打印在A4纸上,确保字迹和照片清晰)。 如果您遇到任何问题,请拨打86028705或79246613。

(二)考试

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来检验应聘者的素质和能力。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⒈笔试

(一)考试科目

助理检察官职位:笔试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时政政治、法律技能和办案能力。 考试不指定复习书籍。

综合管理类岗位:笔试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时政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检察工作基本了解和文字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图书。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二)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考试地点详情请参阅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选拔资格。

(3)成绩查询

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9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信息。

⒉现场资格审核

本次现场资格审查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单位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郑州大道南段470号)具体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官方网站公布。

根据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如果最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如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则按上述规定补补,补补轮次由重庆市第四分局确定人民检察院。 如果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打平,也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现场审核的人员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现场审核:①准考证; ② 网上报名通过后的报名信息表; ③《报名推荐表》原件; ④本人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⑤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该职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的整个过程,包括从选拔报名开始到完成选拔转岗手续。 用人单位在任何阶段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应聘资格的,可以取消其应聘或者选拔资格; 报名时是否符合条件 条件:报名后处于试用期或因职务变动晋升领导职务不满一年的,终止评选程序;他将不再是选举的候选人。

⒊面试

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为3:1,笔试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应聘人选。 如果最后一位面试的候选人笔试成绩并列,所有并列的候选人将被录取参加面试。 如果达不到比例,可以降低比例或降低评选指标。 若不能形成有效竞争,该职位将被取消。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分析、协调、沟通能力,结果当场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分数低于60分的,将无法晋级下一阶段。

约谈时间、地点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官网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请您及时查看或致电(79246613)。 面试时,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面试结束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在官方网站和“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了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及检查

面试通过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总成绩并列最后一名的,将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若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则上一环节合格的考生可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最低的顺序补缺。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以减少比例或者降低选拔指标。 若不能形成有效竞争,该职位将被取消。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放弃选拔资格。

⒈身体检查

选聘岗位规定体检的,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和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招聘”等规定。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⒉检验

检查采取差别化检查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不计入检查。 检查对象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 对于2人及以上的选拔岗位,差异检验比例可适当降低。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派出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候选人的道德、能力、勤勉、表现、廉洁、政治业务素质、与所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认识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责任、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深入检查道德品格,强化业务素质检查,重点检查工作情况加强作风廉洁检查。 检查中采取个别谈话、现场走访、约谈检查对象等方式,听取检查对象单位相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意见位于。 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检查等。 检查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参照公务员法核实公务员或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岁两历一身份”、违纪行为、社会信用记录等)。 检验标准有其他要求的,按照《岗位清单》公布的要求执行。 检查对象所属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

检验结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

(四)公告及转让程序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原则,进行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人员被选中。 拟选拔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官方网站和“重庆市第四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问题不影响评选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5、其他

(一)公开选拔公务员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 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全程不得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拔资格。 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拔资格,并向其所在单位发函。

本公告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负责解释。

选型政策咨询热线: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附件: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公开选拔公务员职务名单

2、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度公开选拔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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