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4年省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健全完善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浙江省2024年继续开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为完善基层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通道,浙江省将继续开展公开选拔、公开选拔工作2024年拟选调公务员,计划选调公务员共计230人。

自2023年11月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试综合平台网站()、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等网站查询全省公开选拔和公开招聘的公告和计划评选、报名时间为11月9日9:00至11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9日9:00至11月17日17:00。 笔试时间为12月9日。

2024年,省、市机关公开选拔正科级公务员(含其他相当职级)共208名,其中省选拔单位54名,市选拔单位154名。 选拔范围为全省各区、市、直辖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镇级以下公务员(职级)(一级正职人员)(含参照国家规定管理的人员)公务员法)。

全省机关拟公开选拔调任公务员共22名,其中省级选拔单位拟选拔5名,市级以下选拔单位拟选拔17名。 选拔职位为三级至四级侦查员和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主要补充县级以上机关、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 选调范围包括本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公务员法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市级以下机关、单位原则上在所在设区的市内选调相关人员。 衢州市、舟山市、丽水市以​​及山区、海岛县人民政府机关可以在全省范围内选派相关人员。

2024年浙江省机关单位公开评选

关于选拔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浙江省公务员调动安置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机关、单位公务员公开选拔和公开选调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位置

根据编制空缺和实际用人需要,省、市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选拔机构)安排了选拔计划,共208名公务员(含公务员,下同); 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统称选调单位)拟选调公务员共22名。

注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公开选拔

1、选型范围:

(一)省选拔单位对象是在本省内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工作的、已登记为公务员的乡、科级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省级选拔单位定向转岗岗位的选拔范围是经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在全省设区市范围内确定的转学生,并具有2名以上的人员。多年乡镇基层工作经验。 具有下列职务(职级)的公务员。

(二)市级选拔单位针对在本市所辖县(市、区)以下机关工作、已登记为公务员、具有以上学历的乡镇级以下公务员(职级)。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市级选拔单位定向转岗岗位的选拔范围是经省委组织部或者市委组织部确定的所辖县(市、区)转校生。本市人,并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乡镇以下职务(职级)的公务员。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 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可以选择申请定向职位或非定向职位,但不得同时申请两者。

浙江省内,中央直属机构、设在各市、县(市、区)的省级机关、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市级机关、单位位于所辖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单位也可以参加评选。

2、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优良的政治素质,深刻认识“两个建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部队的工作经历团级以下单位、退役军士、义务兵的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

(4)除选岗有特殊要求外,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在同级机构工作2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

(七)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以上的。

(八)具有拟任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

(九)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十)符合公开选拔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一)被开除党籍的。

(二)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四)受到警告、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罚等影响期限届满前或者期限届满后使用的。

(五)新录用的乡(街道)公务员在乡(街道)机关工作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

(六)按照有关规定,在困难、边远地区或者目标单位工作的,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调动。

(七)尚在试用期或者晋升领导职务不满一年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就职后不得报考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拔职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也不得报考、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或者与其近亲婚姻关系。 由雇主担任的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公开选拔

1、调节范围:

公务员法以外的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在:

(一)省级机关、单位的申请人,须是省内相关单位人员,符合条件的浙江省中央单位人员也可申请;

(二)申请市、县(市、区)级机关单位的人员,应当是所在设区的市级相关单位人员。 设区市的中央或省级有关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申请;

(三)山区海岛县(温州市洞头区、定海区、舟山市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玉环市的26个山区县、6个海岛县)及其政府机关衢州、舟山、丽水市级除所在区、市的合格人员外,省内其他有关单位和浙江中央单位的合格人员也可以申请。

2. 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公务员调任条例》和《浙江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还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下列工作经验和资格:

报考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三至四级研究员职务:要求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并担任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担任六级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

报考市、县(市、区)级机关、单位的申请人:须是与所报考职位同等职位级别的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并担任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2年以上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具有所选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岗位要求。

(三)除选聘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外,应聘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合格)及以上。

(六)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公开选任职务所需的最低累计工作年限。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八)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位以注册前的职位为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六)受到警告、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罚等影响期限届满前或者期限届满后使用的。

(七)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

(八)尚在试用期或者晋升领导职务不满一年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就任后不得申请调动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缘关系,或者与本人有近亲婚姻关系。 由雇主担任的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工作计划

职业调查

11月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公开选拔、公开选拔的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登记

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2023年11月15日17:00。

报名前,申请人须下载打印《公开选拔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公开选拔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将《登记推荐表》送至任免机关(单位)。 )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

申请人必须注册个人信息并选择要注册的职位。 经审核并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件(扫描或拍照,电子文件须处理成jpg或jpeg格式),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单位将不予审核资格。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登记。 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和报名。

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2023年11月17日17:00。

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于2023年11月15日17:00前再次提出申请,并接受资格初审。

付款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8日9:00-2023年11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支付并检查是否完成。 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对于确认的带薪员工人数低于选拔或调动候选人人数三倍的岗位,计划将酌情减少或取消。 预案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如果选拔或调动职位被取消,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申请其他职位。 考生因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系或在收到通知后未在期限内变更申请的,视为考生放弃变更申请的权利,考试费用将按规定收取。已退款。

下载并打印入场券

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2023年12月9日17:00。

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申请公开选拔职位的人员还必须在笔试或面试中参加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政策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满分100分,笔试及格分数60分。

笔试阶段进行职业能力测试的公开选拔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和职业能力测试均要求成绩在60分以上。 未达到面试资格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成绩合格及以上的,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的50%相结合。

笔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开选拔岗位,笔试成绩按照岗位备注中规定的比例合并。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

地点:详见门票。 报考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

各单位根据各岗位候选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候选人,一般按5:1的比例确定。 笔试成绩相同的最后一名考生同时进入资格审查。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减少或者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推荐表》、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笔试合格者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更换,成绩相同者一并更换。

资格复审一般只进行一次。 补补后申请人主动放弃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应当与同级公务员部门协商决定是否继续补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

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开选拔职位,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均要求成绩在60分以上。 未达到资格分数的,将被取消后续轮次的入围资格。 对于成绩合格及以上的,面试成绩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的50%相结合。

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开选拔职位,按照岗位备注中规定的比例合并面试成绩。

检查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报考人选。 报考科目与选拔或转学计划的比例一般为2:1。 比例不足的,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确定报考人数。

选拔、调动单位应当选派二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主体的品德、能力、勤勉、业绩、廉洁、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所申请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检查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检查政治忠诚、政治决心、政治责任、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公众的认可。 严把政治、道德、能力、作风、廉洁把关。 政治素质、道德操守、诚信不达标的,取消任职资格。 检查组可以采取个别约谈、民主评议、现场走访、约谈检查对象等方式。 必要时,还可以开展专项调查、延伸检查等,充分听取检查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组织(人事)部门、纪委的意见。 监督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参照公务员法核实公务员或管理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核实的信息(如个人事项报告等) 、违规违纪行为、社会信用记录等),并如实出具检查报告。 检查对象所属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

在公务员公开选拔和调动过程中,经考察发现候选人不符合拟选职位要求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放弃拟任职位。

选拔或者调动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体检。 是否组织体检由各单位在《岗位一览表》中明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相关手续的公告及办理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原则,选拔或调动单位集体讨论,择优选拔,确定拟选拔或调动的人员。 对入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者举报的问题不影响任用、调动或调动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举报问题严重并经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更换。 由同级公务员部门研究确定。 拟公开选拔、调任人员的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浙江省公务员调任任用实施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其他相关规定。

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出现空缺的,由公开选拔或者公开选拔单位与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决定是否予以保留。填写候选人。

防范措施

(一)应聘者对岗位清单中的专业、学历、其他申请资格等相关事项需要咨询的,可根据岗位清单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联系相关单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公开选拔的全过程。 在任何阶段发现申请人不符合考试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选拔、调动资格;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但报名后工作单位或职务发生变化的,在同级机构工作不满2年、正处于试用期的,或者晋升领导职务不满一年的,终止选拔、调任程序,不再作为选拔、调任人选。

(三)申请者自愿放弃选拔或调动资格的,须在考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如果以后放弃资格,将记入诚信档案。

(四)在下次选拔公告发布前,省、市级机关因新的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经同级公务员部门同意,可以选拔入围选拔面试人员中符合顶替岗位资格的人员。 组织员工进行第二次面试,选出最佳调动人选。

(五)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 其他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23 年 11 月 3 日

2024年浙江省省市政府机关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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