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候选人的确定
2023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市级以上机关甲类试卷笔试及格分数为50分,乙类试卷笔试及格分数为县(市、区)以下机构为45分。
经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的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低到低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 笔试成绩并列最后一名的考生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当招聘岗位合格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合格人选。
对于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职位,或者候选人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的职位,其他应聘该职位并达到笔试及格分数线的人选依次递补笔试从高分到低分。 更换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填报后的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1、时间:资格审查时间统一确定为2023年3月17日9:00至2023年3月27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 凡不符合资格的,一律取消资格。
2、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社会服务中心B栋一楼(锦州市太和区岭南里锦绣天地E区人力资源市场)。
3.咨询热线:见原文链接
三、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 资格审核部门将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基本信息对考生个人身份证、学历等进行审核。 审核参赛人员的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以及原单位的批准申请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现报考者如难以出具原单位批准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2021年、2022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的,须提供失业证明。 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 档案已移送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 由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机构保管的,由相应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如果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申请“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属于“辽西北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属于“大学生服务辽西”计划的考生,其证明材料由服务区共青团省委或“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出具; 属于“三拥一扶”计划的考生,其证明材料由服务区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入伍满5年(含)的大学毕业生申请退役军人职务和申请退役军人职务的,还需提供县(市、区)退役军人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
报名对象为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在县(市、区)的考生。 其中,以县(市、区)户口申请的,需提供个人户口簿; 按县(市、区)生源申请的,还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 档案在学校保存的,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 由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或者毕业生就业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四、资格审查安排
报考市级以下职务(不含公安、法院、检察院)的候选人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各市直招机构组织实施。 请候选人及时登录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
进入资格审查名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其他事项
1、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资格审查所需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可以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准考证。
2、请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畅通。
附录:
1.2023年辽宁省统考(锦州考区)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3、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就业证明
4、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5. 服兵役和退伍证明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