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浙江省党政机关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0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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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开展浙江省党政机关选拔录用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院校类别、数量和范围

本次评选分为常规评选和定向紧缺专业评选。 两类选拔同时进行,选拔计划共计10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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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浙江省定期选调调岗计划(省市机关)

附件3:2024年浙江省定期选调调岗计划(县乡机关)

(一)定期选拔转学:分省市机关和县乡机关两级,共选择58所高校进行选拔(见附件1),计划选拔学生共计795人。已选择。

1、省市机关:共选调237人(见附件2)。

2、县乡机关:共选调调动558人(见附件3)。

3.同时向五所政法大学:省纪委、省纪委以及省、市、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系统需要法律专业背景选拔岗位的人员开放,在选择相应级别对应院校的基础上,同时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放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选调调动计划共71人(见附件4)。

(二)定向选拔紧缺专业:定向选拔部分高校紧缺专业31类(见附件5),计划招生共219人(见附件6)。

1、省市机关:共选调88人。 就读于选拔计划对应目标院校、专业与选聘岗位所需需求专业名称(代码)一致、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26个山区县、6个海岛县(以下简称山区县、海岛县,名单见附件7):共选调131人。 专业为31个热门专业之一、专业与拟就读院校对应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可报名。

选拔参加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训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接受全日制教育培训但学历证书明确的应届毕业生兼职”不包括在内。 选择调谐范围。

2. 资格条件

除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爱国敬业、服务人民,愿意在党政机关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入选高校往届毕业生,报到时仍在服务,可以作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

3. 截至2023年10月9日,年满18周岁。 其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0月9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0月9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有参军经历的,申请年龄可放宽2年;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在所选学校学习期间,担任班委委员、党(团)支部委员、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代表、系级代表或具有社会以上职务,并服务一学年以上; ③在所选院校学习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等校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报考山区、海岛县选拔紧缺专业岗位的候选人,不需满足本条件;

5、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照教育部学制有关规定按期(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博士申请普通选拔的学生和申请紧缺目标专业的研究生,经审核批准后可以放宽取得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以学位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已签署);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7、具有拟任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各种处分的,或者依照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被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报考。

3. 遴选程序

1.学校推荐。 符合转入高校资格的学生,须向所在院厅级党组织提出个人申请,并如实填写《2024年浙江省选拔学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8,以下简称称为“注册推荐表”)。 高等学校厅级以上党组织根据全省招考资格对申请招考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印章确认推荐。

2. 网上注册。 2023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0月20日17:00,考生可登录“浙江省选拔生报名栏”()进行报名。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名常规选拔或紧缺定向专业选拔中的一个职位,并上传经审核并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M以内,清晰扫描)。 考生在录用时不得申请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申请选拔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旁系亲属的领导成员。三代以内的血缘关系,或者与候选人有近亲婚姻关系。 在单位的地位。

本次笔试将在北京、上海、南京、成都、深圳、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四个市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笔试考区。

3、资格初审。 2023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21日17:00,选拔单位对报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变更应聘职位及报名信息; 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应聘者,可以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得更改应聘职位和报名信息。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考生个人报名页面查看。

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12日上午9: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个人报名网页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 2023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12:00,笔试在考区同步举行。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科目,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不设最低录取比例,也不批准选拔和转学计划。 考生转诊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严格执行准考证上注明的相关事项。

笔试阅卷、评分后,分省、市政府机关和县、乡政府机关两级抽取合格分数线。 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省级机关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市级以下机关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 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高于及格线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在规定比例内最低的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候选人。 仅当入围面试和面试阶段最后一名候选人在规定比例内得分并列时,笔试成绩才作为优先选择候选人的依据。 它们不包含在面试环节中,也不会与面试分数相结合来得出总分。 自2023年12月4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5、面试。 2023年12月16日上午8时30分,在省直选单位和市政府所在地同步进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5分。 面试未达到及格分数的应聘者,将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面试前,选拔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申请人民警察职务的,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体能测试。 如有明确要求的,由选拔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进行。 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由选拔单位另行通知。

放弃面试资格的候选人必须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向选拔单位提出书面请求。 产生的空缺将根据情况依次填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填补。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组织形式的,将另行通过手机短信通知。 请保持您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沟通。

6. 初步遴选候选人。 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第二轮双选”的方式确定拟调任人选。

首轮排名:面试成绩及格以上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转入名单。待选择的职位。 若最后一批考生面试成绩在规定比例内并列,则优先考虑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作为转调人选; 选拔单位还可以根据人员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确定调动人选。

第二轮双选:通过“依次相加”和“双向协商”的方式,进行最佳选择和调整。 “顺序增补”:定期选择转移的杭州、宁波、衢州、舟山、丽水五市的省级机关、市级机关,以及定向选择的省市机关、山区海岛县紧缺专业,可根据人员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进行选拔,在同职位面试通过但未在首轮排名中确定调动人选的候选人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转学人员。 “双向洽谈”:应聘省、市机构选聘职位并通过面试但未进入首轮或确定调动候选人的候选人,可参加以下两种类型的双向洽谈。 ①与市级机构双向谈判: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参加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级机构双向谈判,但不得同时参加两次与最初申请的城市进行协商。 ②“市选县用”:各市委组织部通过双向协商为所辖县(市、区)选拔优秀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参加任意城市的“市选县用”双向协商。 一、山区、海岛县“市选县用”选拔生纳入市级选拔生管理。 享受山区、海岛县新招收学生一次性资助。 经过两年的基层培训后,他们将到县级机关任职; 三年后,入选学生可根据实际表现和个人意愿,继续在县、乡机关任职或调往市级机关工作。 B、山区、海岛县以外的其他县(市、区)选拔学生实行“市选县用”,按照县级机构对学生进行培养和管理。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只能填写一份双向谈判申请表。 2023年12月16日,省委组织部组织双向协商,市委组织部具体落实。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双向协商”确定为调动人选后,不再列入原申请职位的替代人选。 申请县乡机关正规调动岗位的候选人,不参加“第二轮双选”; 申请山区县、海岛县定向专业转岗的考生,仅参与本次选定岗位的“顺序加成”。

7、体检、检查。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通知》《关于考试录用体检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和《关于考试录用体检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施行; 体检实施前,若国家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试行)》进行; 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对报考人民警察职务候选人的考察,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统字[2020]11号)执行执行。

体检、考察的具体安排由选拔单位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体检资格。 第一轮排名确定的调动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选拔的,选拔单位可以从同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降序递补; 第二轮双选确定的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选拔的,不再补选。

8、公告及招聘。 拟转学人选名单将在有关院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应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公务员录用的,选拔单位将与拟调任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约定:五年内不调往浙江省外工作(中组部公示)。 (选择除外)。 举报影响公务员录用问题并有实质性证据的,或者2024年5月31日前无法澄清的,不予录用。 拟转入的人员,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不遵守宽松取得期限的,不予录用。

四、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和调动的全过程。 考生有违纪违法行为,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者选拔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 提倡诚实申报,保持评选工作的严肃性。 面试开始前48小时内放弃面试资格、公告后放弃录用资格或办完录用手续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考生,将纳入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招聘默认名单。 笔试、面试、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 面试、体检期间,选拔单位将为考生免费提供住宿、餐饮等必要保障。 我们热忱欢迎所有入选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

在线报名技术咨询热线:-88396764、88396765; 详细选调政策咨询电话请参见选调岗位表。

附件1:定期选拔院校范围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定期选调调岗计划(省市机关)

附件3:2024年浙江省定期选调调岗计划(县乡机关)

附件4:2024年浙江省常规选拔岗位计划(政法大学5所同时)

附件5:紧缺目标专业及对应选定院校

附件6:2024年浙江省定向紧缺专业选拔岗位计划

附件7: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名单

附件8:2024年浙江省选拔学生报名推荐表(样表)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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