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汇总:
分数综合及排名
(1) 分数合成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专业能力考试×50%+应聘论文×50%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笔试成绩=行政业务能力考试×30%+论文×30%+法律专业知识×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40%+应聘试卷×40%+警察招考专业科目×2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殊岗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30%+报考×30%+专业技能考试×40%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联谊会外语办公室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25%+申请论文×25%+外语专业知识×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科目单项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
(二)绩效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应聘论文、专业学科成绩排名。
长沙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已于6月17日至18日进行。根据《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我院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确定人选,现予以公布。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沟通畅通。
长沙市公务员局
2017 年 6 月 20 日
长沙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及排名.xls
长沙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及排名(公安岗位).xls
长沙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及排名(法院系统职位).xls
长沙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及排名(检察系统职位).xls
长沙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及排名(选拔生).xls
接下来就是体检和检查。 具体内容如下:
体检及检查
(一)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报考市州法院、检察院统一设置岗位的,在面试后、体检前选择工作单位。 面试人员将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工作单位。 各具体工作单位的体检对象,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本单位的岗位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选择该单位的考生中确定。
体检应当在省、市、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其中,应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司法助理职务的人员,须身体健康,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应每日重新检查; 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性早搏(经心电图确诊)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者,符合标准的,应现场复检。 当日复查、现场复查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查时间不得超过当日17时30分。 申请人对未当日或现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构提出复查申请体检结论。 当日复审、现场复审和休息日、异地复审只能进行一次。 复检内容包括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再进行复审。
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申请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
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流程。
检查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学习、报考期间的表现。 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提供的注册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存在回避申请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