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10月21日)

2013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公务员局决定…

1、招聘计划

全省共设置招聘岗位1727个(其中:国家公务员岗位1363个,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岗位364个)。 计划招聘总人数2854人,其中:政府公务员2406人(省级单位453人)。 城市和州有1,953人); 根据《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有 448 名工作人员(省级单位 90 名,市州 358 名)。

奉承、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1日至1995年5月21日出生)。 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岁(即1973年5月21日)。 后来出生)。 其中,应聘司法警察、公安机关非特警、森林警察、监狱、劳教所、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等职务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5月21日起) ,1983年至1995年5月21日)。 日期期间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职务,年龄须年满18周岁、2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1日至1995年5月21日期间出生)。

4、品行良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指截至网上报名之日已获得正式毕业学位的人员。2013年7月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毕业院校颁发的证明)。

八、具有公务员部门规定的拟任职务所需的其他资格。

9、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职发[2011]31号)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应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经历。 计算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之前。离校参加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实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待业高校毕业生的经历可视为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部队及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要求应聘者具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招聘岗位,是指2013年5月21日前服务期满,并通过“招聘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考核的应聘者为基层服务的“工程人才”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

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被查出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截至2013年7月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尚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职研究生、因故被辞退的公务员不满5年,有法律规定不得担任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登记。

3. 申请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应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核对《甘肃省考试行政单位招录公务员岗位计划简表》参照《2013年公务员法》(以下简称《职位清单》),详细了解招聘单位、报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申请人可直接与市政府联系、州、省招聘办公室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程序如下: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1日8:00至5月27日24:00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提交申请。 应聘者在一次招聘中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且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报名时,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诚信信函》,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伪造、变造、冒用相关文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行为(试行)》,将受到五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终身不得参加考试等严厉处罚。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于5月21日8:00至5月28日16:00进行。 招聘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应聘资格和批准的岗位条件及时进行资格审查。

3.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申请人可于5月21日至28日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申请或变更申请其他职位。 5月21日8:00至5月27日24:00,如申请未通过审核或资格审查未通过,可以申请其他职位。 5月28日0:00至18:00,如您的应聘申请未经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则不能申请其他职位。

4.查看注册序列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5月21日10:00后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报名序列号,以便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查询成绩。

(三)注册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可于5月29日9:00至6月6日16:00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确认报名。 确认报名时,务必上传近期2寸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并按照《关于调整公务员注册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赣发改费[2013]800号)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未按要求报名并确认付款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户、城镇低保户申请人可申请免收登记审查费。 这些人只在网上上传照片,并不在线支付。 报名确认期间,直接联系当地招生办公室办理减费手续。 城镇低保家庭申请人,须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复印件)。 农村特困户申请人须出示家庭证明。 当地县(区、市)扶贫办出具的特殊贫困证明和特殊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市、州招生办审核确认,然后收费将办理减免手续。 其中,申请报考市、州及以下单位的应到市或州招生办办理减费手续,申请省级单位及其直属院校的应到省招生办办理减费手续。申请减费手续。 具体减免费用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确认前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考生可于6月13日9:00至6月22日8:00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

本次考试笔试比例原则上为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1:5(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连片特困县及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性取向较强、人才资源紧缺的岗位,经省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适当下调)。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和《应用理论》,以闭卷方式进行,全部用中文作答。

(二)笔试时间

2013 年 6 月 22 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下午:14:00-16:30《神论》

(三)笔试地点

报考市、州及以下单位的考生应在所在市、州考区参加考试,报考省直属单位及其所属院校的考生应在所在市、州考区参加考试。在省考区(兰州)参加考试。

(四)携带证件

考生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如果您的身份证丢失,应尽快补办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如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发的,应持本人照片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户口证明。

(5)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8月初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也可通过短信成绩查询平台10658513或拨打12580查询成绩。

5、资格审查

面试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公务员部门向应聘者提供照片及资料(报名表),以及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工程服务证、职称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雇主提供的证明。 加盖公章的批准报考证明、《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扶一扶计划》、《高校《西部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四个项目人员”,凭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发出面试通知。 应聘者如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相关材料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应聘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6. 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某一部分笔试缺席或有缺席者)。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予确定为考生)。 面试候选人)。 省、市、州招生办公室根据岗位笔试成绩,按照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对于不能满足面试比例的职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或合并职位,直至达到面试比例。 省考试招生办公室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码、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材料、注意事项、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

7.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报考者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其中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计算公式为:期末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之和)÷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期末成绩如有小数,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8.体能评估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警察)、治安机关、监狱、劳动教育管理机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务需要进行体能测试的,报考前必须进行体能测试。体检。 参加体能测试者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缺少上述材料之一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按照招募计划中最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 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流程。 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同等职位填补(未参加面试或成绩为零的不予填补)。 填充只会进行一次。 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由省、市、州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9. 体检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人数等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由省、市、州考试招生办公室分别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身份证件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 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部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保安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民政府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

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应于当日安排复检; 交界性心脏杂音、病理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繁早搏(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现场复查。

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试申请。 省、市、州招生办公室将安排考生到其他医院进行复试。 查看。

省、市、州招生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查。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前,体检医院和省、市、州体检招生办公室应当对复检事项保密。

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岗位对体能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局[ [2010]82号),由省、市国家考试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同级公安、安全、司法等部门配合。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再进行复审。

体检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作人员在体检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确保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各项体检项目。 考生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将被拒绝录取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经省、市、州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按期末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填补(缺席面试或成绩为零的人)不会被填写),并且只能填写一次。

10. 检查

体检结束后,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的资格审查。 考试不及格者,经省、市、州考试招生办公室批准,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缺席面试或缺席者)。分数为零的不予填)。 填写只会完成一次。 。

十一、公告及招聘

各省、市、州招生办公室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试、考察结果等,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择定拟录取考生,并在网上公示。 公示期为7天。 同时,举报热线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省、市、州招生办负责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 举报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招聘资格。 该职位空缺将根据最终结果等额填补。 如果反映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可以推迟聘用,待问题弄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该员工。 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和招聘手续。 经批准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新录用人员必须经过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入职培训。 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试用期合格的予以聘任,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取消。

经公务员部门批准的报考人员,个人提出放弃聘用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报考人员廉洁档案备查。

12. 监督

为保证考试录用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省公务员部门负责对各级公务员部门和录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各市、州、省直招单位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打着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幌子出现在社会上的补习班、补习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省招生办、市州招生办、省招生单位的咨询电话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监控电话:

省纪委(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 0931-8872048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察室 0931-8829359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0931-8826098

附件:1、2013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岗位计划简表(省直)。 点击打开链接

2、2013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岗位计划简表(市、州)。 单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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