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2﹞33号根据江宁区教…

2、品行端正,道德高尚,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或高级职称教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详见《职位信息表》)。

5、在大陆取得全日制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申请人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姻亲或者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的,不得申请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当回避的职业职务;

4、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相关职位的人员; 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按照其他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被辞退;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在线报名,报名邮箱:2931671952@qq.com,请以“姓名+职务”的格式注明邮箱。

3、提交报名材料:

(一)《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高水平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级学历学位证书(本科以上)、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省级特级教师或区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及以上学科名称获奖者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项、主要著作目录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须提供期刊名称)论文查询及论文检索状态),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期刊信息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等主流数据库进行个人研究、《中国国家知识基础设施》、《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检索论文信息并打印检索页面)。

(五)留学归来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评审和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削减方案

部分岗位无人应聘的,根据学校专业紧缺情况和实际就业需要,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对总体招聘计划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或者公开招聘计划将按照有关规定减少。 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职位的报名期限。 招聘计划调整或裁减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江宁市教育服务平台公布。

(三)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指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提交至江宁区教育局121室(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小龙湾路1号)按电话通知号)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完毕后,退回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公示。

(四)综合评价

本次招聘高水平教师将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成立综合评价领导小组,综合评价方案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综合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综合评价采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评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价。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江宁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报考者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评分。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不合格的应聘者不能进入面试。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成绩将于面试前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果当场通知应聘者。

3、总分计算。 综合评价总分按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和排名将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公布。

本次招聘不设考试比例,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报销申请人参加综合评审的往返旅费和当日住宿费。

(五)检查、体检

综合评价合格者,根据综合评价总分,按照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招聘单位将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表现。 考察工作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检查合格人员并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公布、不聘用。

(六)公示及聘任

录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评价、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江宁市教育服务平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研究生院、现任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告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分配职务和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在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任职位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任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任人选明确放弃聘任或其他原因造成拟任职位空缺的,拟任职位需要的拟填的,由用人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综合评价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填报,录用后不再填报。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江宁人才﹝2021﹞5号)相关精神(详见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本次公开招聘的高水平教师享受江宁区落户补贴对于引进人才。 同时,根据《南京市教育系统获得特殊荣誉称号教师政府特殊奖励考核办法》和《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补助金发放和管理办法》, 《江宁区教育系统》等文件规定,江苏省特级教师享受南京市政府特殊奖励、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补贴。 区、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及以上学科职称获得者享受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补贴。

4、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在报到、考试、检查、体检过程中或者入职后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违纪处分处理规定》的规定,视为违纪违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根据具体情况和情节严重程度,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并记入诚信档案。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部令第35号)的规定处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

5、招聘政策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284690。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宁区纪检监察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录:

1.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信息表.xls

2、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高水平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2 年 6 月 1 日

附件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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