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按照《公务员法》在全市公开选聘管理人员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职位
(一)选择范围
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深圳市单位)在职公务员或者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
(二)岗位选择与调动
正科级及以下(含同等级别)公务员。 具体职位要求请参见职位列表。
2、评选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
(二)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已参照公务员法登记为公务员或者登记为经理,历年年度考核成绩为合格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政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街道任职不满5年或者有其他调动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或者晋升领导职务不满一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转让的其他情形;
6、有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3. 遴选程序
(一)报名
通过邮件和在线注册。 通过EMS邮寄报名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fzcyjs@sz.gov.cn。 【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挂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12室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联系电话:0755-88125145,邮政编码:518035]。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7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将被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职级证明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本人起草的代表性书面材料或发表的稿件2份;
4、工作期间获得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拔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如果您通过资格初审,我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您考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4)确定检查对象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参加考察的考生因故放弃调动资格的,或者考察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或者不符合调动资格的,可以根据岗位整体情况依次递补排行。
(五)组织检查、体检、心理素质测试
我中心成立干部巡视组,对目标单位进行巡视。 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科目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岗位要求和检查情况等额确定。 体检或心理素质测试发现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予以补充。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以及体检、心理素质测试结果,确定拟转调人选。 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该职位将被取消。
(七)公告
拟选调和调动的人选,按规定予以公告。
(八)办理过户手续
经批准转让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让手续。 若未入选,将不再另行通知。
4、相关说明
(一)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一切后果由候选人自行承担。
(二)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岗位名单
2.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公务员选拔申请表
3.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3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