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济宁市教师招聘公告(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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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6:00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推荐备考: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面授课程

根据济宁市事业单位(教育)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关于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通知》(人社函〔202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有关部门现将2022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员工申请的,须征得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的同意;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申请的,须征得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必须与用工单位解除协议或者与用工单位解除协议。 承包单位同意。 一般应在注册前(2022年7月12日)取得同意应聘或解除劳动协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按时发放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最晚可以在考察前发放和发放。 供应。

2022年新疆地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入户,下同)或2020-2021年新疆地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可申请新疆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符合工作资格。

取得大陆全日制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大陆认可学位的其他台湾居民,均可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党籍人员、开除公职人员、在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就业的人员和法规不允许适用。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 学生不能根据其学历申请工作。

申请人不得申请《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资格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号)中规定回避的职位。

2、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市教育局网站()

申请人须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 申请人可以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最后的信息将自动替换之前的信息。 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后,不得更改。 2022年7月15日16:00后,单位尚未通过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得变更为其他岗位,且不得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经核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招聘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做好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符合申请资格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申请; 初审未通过的,应当说明理由; 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须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招聘单位应当保留应聘者的注册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3. 网上支付

付款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7日16:00。

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申请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预审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支付。 逾期未完成网上支付手续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2年7月21日9:00至2022年7月24日9:30登录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免试费用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于7月16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yjrsk@ji.shandong.cn ,并拨打0537 -2163396确认,邮箱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报名完成后,对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如拟招聘1人,则取消招聘计划; 拟招收两人及以上(含)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收计划。 对于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该职位的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市政府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更改只能进行一次。 确认付款后,应聘者须留意职位取消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如有不符合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无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者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由招聘单位在线进行; 拟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 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报考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身份证、《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记表》和《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记表》其主管部门。 《员工诚信承诺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与准考证照片背景相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就业,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协议终止证明或加盖用人单位机关(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函》;

2、其他人员申请的,须提交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和定向培养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公章的《报考批准函》;

4、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证明。 与境内(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时毕业的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申请的,还须提供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书和学位证明材料的承诺函; 已获得国外(境外)院校学位的,须提供国外(境外)院校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出具的翻译材料。符合条件的机构,并作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声明。 国外(海外)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中国公民中属于香港、澳门居民的,须提交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学生、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书; 正在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有效证明,并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未按时提交的,取消其申请资格; 受疫情影响参加2021年、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交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下称“受疫情影响”一栏注明“是”),并提供本人教师资格承诺书,承诺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如果我被录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我会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一年。 教师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学资格的,依法终止聘用合同。

7、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材料。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当对申请人回避就业行为进行审查。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取消资格或弃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笔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由济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更,将通过报名网站提前公告。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时政政治等。报考非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公共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济宁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尚有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 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 确认的; 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人选确定后,将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计划将于面试前一周在济宁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 申请教师职位的,将以试讲的形式进行; 申请非教学岗位的,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结果由面试官现场评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官公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候选人。 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将组织补考。

计划岗位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为1:1,且面试成绩低于全部面试人员平均有效分的,不纳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由济宁市教育局公布。

4、检查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与低分的比例不高于1:1.5,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候选人,并组织考察。 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检查、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

检查可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采用多种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等,并检查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以及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严格审查对象档案,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个身份”等内容。 对于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排查。 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检查、体检工作组必须实事求是,对检查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部印发)和社会保障)。 执行[2016]140号)。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等额填补。

5、聘任公告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构统一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更换。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就业的,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就业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主管部门审核。 经批准录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申请实行人事总量控制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发放《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负责出具《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 招聘单位凭《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用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聘用人员约定最短服务年限。 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方案、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应聘同意书见附件3。

7. 其他

(一)后续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上发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留下的电话畅通。 如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预约考试,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公开招聘组织实施期间,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适当调整相关工作。

点击下载>>>

1、2022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教育)岗位汇总表

2. 申请须知

3. 申请考试批准函

济宁市教育局

2022 年 7 月 7 日

原标题: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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