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是每一个自考生们都需要填写的,但是对于怎么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就成为了很多考生们为之困惑的问题。今天小编就针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毕业条件来好好的讲解一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
考生成功办理毕业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领取后应及时联系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存档手续。《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填写要求
1.必须本人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晰。涂改、自制及复印件无效。
2.省、市、主考学校审核意见及盖章日期,无需考生填写。
3.填写说明请登录网站http://www.zuel.edu.cn/“温馨提示”栏目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查询。
4.凡未按以上要求填写者,本次不予毕业。
5.此表须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中,遗失不补。
二、填写说明
(一)封面填写:
1.学历层次:填写“专科”或“本科”;
2.专业名称:填写毕业专业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别称;
3.姓名:按《居民身份证》姓名(汉字)用字填写;
4.曾用名:无曾用名填“无”,有曾用名的填写《户口簿》标明的曾用名;
5.准考证号:填写12位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二)个人信息填写:
1.姓名、曾用名填写要求同封面;
2.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联系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
3.证件名称:填写“身份证”;
4.身份证号码: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标明的身份证号码;
5.照片:粘贴小二寸照片(要求:蓝底、清晰、近期、免冠头像照,背面要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及姓名)一张;
6.本人简历: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主要的两条以上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应连贯至今。简历最后一行应写明考生当前学习、工作情况,当前无工作的须填写待业;
7.考试成绩:严格按照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如实填写考试合格成绩;
8.“自我鉴定”:按个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签字。
(三)“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粘贴有效期内清晰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有“曾用名”一项的还须粘贴标有“机打”曾用名的户口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毕业条件
1.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75分以上含75分);
2.各门考试课程合格;3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每门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3.根据湖北省学位办鄂学位【2012】6号文件规定: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申请学位者在籍学习期间,已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者已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4/6)且总分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或者已参加且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注:2006年之前的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不作为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
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者,已参加成人学士学位第二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者在籍学习期间已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其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