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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考试工作证明医院可以开吗

     开具消防工程师工作证明单位需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队、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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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具消防工程师工作证明单位需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队、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等单位,主要是指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医院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所以可以开具考试工作证明。

消防工程师考试工作证明医院可以开吗

  哪些单位可以开消防考试的工作证明呢?

  答:只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队、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等才可以证明您从事了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消防重点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重点单位。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信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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