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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大学成人高考报名费_湖北成人高考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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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工程大学成人高考报名费

    北京冬奥组委官方辟谣!

    1月24日,针对近期发现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会)志愿者招募相关不实信息,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发布公告:

    一、北京冬奥会赛会志愿者招募工作由北京冬奥组委负责,已于2021年10月完成。北京冬奥会城市志愿者由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和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统筹招募。

    二、其它任何企业、组织或个人以招募北京冬奥会赛会志愿者或城市志愿者的名义发布的招募活动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各界人士避免上当受骗,如因此受到损失和不法侵害,请立即报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北京冬奥会赛会志愿者和城市志愿者招募过程中不会向志愿者收取报名费、培训费、交通费等任何费用,服务期间不发放工资。

    四、北京冬奥组委保留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组织或个人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90后平均存款126万?

    据上海网络辟谣消息,临近年关,一些以“家庭年收入”“个人存款”为主题的榜单又在网络上流传起来,给出的数据让人意外——

    比如:

    声称“粤港澳城市交流论坛”发布的《2022中国城市家庭平均年收入百强榜》显示,香港、台北和上海分别以155.7万元、127.0万元和106.0万元位居中国城市家庭平均年收入前三。

    有短视频账号发布的《90后人均存款榜单》显示,上海、北京、深圳的90后平均活期存款余额分别为126.7万元、122.8万元和109.9万元。

    以及声称来自“沃顿财经”的《90后平均综合年收入调研报告》显示,2021年度,上海、北京、深圳的90后平均综合年收入分别为42.2万元、40.5万元和37.5万元,位居全国前三。

    对于这些榜单,很多网友表示质疑:上述榜单均不可信,数据没有权威统计支撑,恐怕是为吸引眼球而编造的。

    经记者查证发现,2022年1月1日至今,深圳并没有举办过“粤港澳城市交流论坛”;而“沃顿财经”这个机构也不存在。包括福布斯中国、财富中文网、益普索lpsos第三方数据机构也都曾对网上打着这些机构名义发布的假榜单辟过谣。

    具体来看,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上,会公布“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货币公司指数”、“分地区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数据,但从未发布过“家庭月/年平均工资”。

    同时,银行对个人存款等客户隐私也严格保密,不会轻易泄露。

    也就是说,商业机构并不掌握“家庭月/年平均工资”“个人存款”等数据,网上流传的“家庭月/年收入”“个人存款”等榜单都可视作假榜单。

    居民若想了解某地的生活情况,可登录当地的统计局官网查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不信谣,不传谣!

    一切以官方公告为准!

    综合:江苏共青团综合长城新媒体、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中国青年报、上海网络辟谣、青春湖北、青春山东、河北共青团

    来源: 江苏共青团

    二、湖北工程学院学费多少

    湖北成人高考学费标准

    最佳答案2016年学费专业 一本一般是5000~7000一年 三本一般是~...

    三、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工程大学成人高考报名费答:文科升最好不要报工程大学,看你喜欢什么专业了。江汉大学的文科相对湖北经济学院的文科要好一点,因为湖北经济学院的经济方面的优势要强些。就校园环境来说,两个学校差不多,都还可以。而且这两个是湖北省仅有的分校和本校在一起的,所以面积会比较大。如果你要学管理、法律、经济类的就去湖北经济学院。如果要学文学性强一点的就去江汉大学吧。

    四、长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成人高考学费标准

    长江大学

    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3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

    学校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具有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等1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411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拟接收推免生人数198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推免生章程及推免生专业目录),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学费标准及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会计硕士(MPAcc)14000元/人·年,艺术硕士(MFA)15000元/人·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 15000元/人·年,会计硕士(MPAcc)20000元/人·年,艺术硕士(MFA)20000元/人·年;翻译硕士10000元/人·年,其他专业8000元/人·年,学费标准按照基本学制3年计算。

    奖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 优秀生源奖学金

    (1)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3)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学历为一本以上本科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非英语专业已过六级,英语专业已过八级,或研考英语成绩超过60分,且研考总分超过本专业国家规定录取起分线理工科在50分,文科在60分以上的,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本专业前20%的本校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4. 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类、标准及比例: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2000元/年•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0%,(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评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长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0%,三等奖的参评人数为调剂到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享受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A. 凡被我校接受的推荐免试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B. 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C.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往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若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50分,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D. 一本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50分,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60分,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5. 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以下若干研究生单项奖:科技成果奖、高水平竞赛奖、特殊贡献奖。具体标准参看《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6. “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招生政策

    1. 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

    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学习形式。非全日制的学生为在职、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办理《报到证》,如果毕业后不回原单位工作,则需要与原单位先解除工作协议,再签订新的就业协议,按新就业协议办理《报到证》。

    2. 人事档案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

    3. 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选择脱产学习方式在校就读,根据学生实际需要,缴纳住宿费后,学校安排住宿。

    4. 奖助学金

    (1)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以下若干研究生单项奖:科技成果奖、高水平竞赛奖、特殊贡献奖。具体标准参看《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工作实施细则》。

    (2)“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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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1)、(2)、(3)各项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5)报考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报考参加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国民教育序列(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我校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开展专业实践。

    3.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范围及政策

    我校2020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不限专业。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高校应征入伍且已退出现役的应届或往届毕业大学生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3.考生须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我校自主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报名及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今年湖北省实行网上缴纳报名费,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

    1. 网报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6日-10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地点为准。

    初试

    1.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至报到入学。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长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考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

    复试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MBA专业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我校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十一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十二

    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址:http://yjsc.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范老师

    五、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调整公告

    湖北工程大学成人高考报名费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校对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的报名和考试方法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2、往届生、应届生均可报名,无男女比例限制;

    3、生源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如生源省份要求考生必须参加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我校校考,考生需取得统考合格证。

    二、报名和考试时间

    备注:我校在山东省和广东省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已经结束。已经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缴费的山东考生,和在我校官网报名(含未缴费)的广东考生,我校直接导入报名数据。考生无须在小艺帮上重复报名,请于5月1日之后在小艺帮上注册和身份认证,找到“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做好考试准备,广东省考生须提前在小艺帮上缴纳报名费。请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段点击“申请视频考试”进行考试。

    、报名和考试方式

    考生通过下载小艺帮APP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提交视频作品的方式完成相关专业的考试。具体考试流程为;

    1、考生下载小艺帮APP(学生端)。

    2、输入手机号进行注册登录,也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密码登录。

    3、登录APP完成考生身份验证。首次报名需要认证考生信息,建议考生提前完成认证。

    4、验证通过后,选择报考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进行报名、缴费。2020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费标准为:200元/专业。

    5、申请考试。

    (1)模拟考试。学生端app 报名成功后即可进行模拟考试,熟悉考试形式和流程;多次练习直到完全熟悉整个考试过程,再参加正式考。模拟考试不限次数,在考试前一天完成模拟考试。

    (2)考生承诺。我校在网上校考系统中设置了考生签署承诺书环节,以图片形式请考生阅读承诺书,要求考生手抄“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次考试相关规定,确定信息正确,承诺在本次招生考试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并签名、拍照上传至系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正式考试。考生根据系统提示,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考试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录制面试视频,系统自动上传面试视频,即可完成所报专业的网络面试。

    6、入学后复核复测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艺术类录取新生进行严格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项调查。对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各专业考试科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

    2、表演

    3、广播电视编导

    4、摄影

    5、数字媒体艺术

    五、录取原则与办法

    1、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3)考生专业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3、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考试纪律和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完成正式视频录制;

    2、正式视频录制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考生号、身份证号、就读中学等个人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名资格。

    七、考试纪律和要求

    考试成绩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在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zs.wuhues.com/)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成绩查询通知,我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八、阳光招生声明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除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考试费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它费用;对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兜底保障

    学校将为农村和贫困地区等不具备条件的考生解决考试条件保障问题。同时学校开通了成绩申诉和复核渠道。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

    邮编:4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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