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中公共科目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专业科目是《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公共科目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专业科目考试题型为主观题+客观题,四个考试科目考试总分均为100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70道单选;15道多选);100分。
《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70道单选;15道多选);100分。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70道单选;15道多选);100分。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客观题40%+主观题60%;100分。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中级安全工程师注册登记: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注册。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急管理部门和经应急管理部授权的机构,负责其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
应急管理部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终审工作,具体工作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