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3月17日至2000年3月16日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根据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规定:报考广州、深圳和地级市以下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7年3月17日至2000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2年3月17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2年3月17日至2000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