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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自考报考简章(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2021年10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

  

2021年10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2021年10月湖北自考网上报考时间:2021年8月23日-9月1日,10月自学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5-17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自考简介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2003年和2009年,湖北省工业学校、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先后整体并入。2007年改制更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2年和2018年,分别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机构——湖北省普通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设在学校,在服务、引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校8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近20万名优秀毕业生,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山清水秀,交通便利。校园面积1718亩,建筑面积43.7万平方米。设有15个二级学院,开办55个普通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万多人。现有教职工1191人,专任教师76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6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8人,81位教师受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以及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38人次。外聘高层次人才71人,其中中科院院士2人、千人计划2人、楚天学者15人。

学校坚持举教师教育旗、走应用发展路、育创新创业才的发展路向,构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现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基层教学组织、1个省级名师工作室,5个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9个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1个省级试点学院,1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16门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个省级名师课堂。获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举办了行知实验班、复合型人才实验班、创新人才实验班等教学改革实验班,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3年,学生在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奖317项,其中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中获金奖。2008年起,先后与华中师范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专业硕士。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自考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时间:2021年8月23日-9月1日。

二、自考考试时间

1.2021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15-17日,课程安排、教材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附件二;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2. 2021年10月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三、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四、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40元/生.科次。

五、报考联系方式

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市:0716-8102139;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天门市: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随州市:0722-3590368,3590918;鄂州市:0711-3386085;神农架林区: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黄冈市:0713-8877088;黄石市:0714-635683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市: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66。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湖北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电话:027-51867791。

七、考生报考须知

1.湖北省自学考试开考类型分面向社会、面向学校开考,根据开考类型的不同,查看相应的报考简章。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2.自2020年起,湖北省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因疫情原因,考虑到考生专业过渡情况,原定于2021年停办原专业毕业证书延期到2021年6月办理原专业最后一次毕业证。自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做好湖北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新专业继续报考。考生可在下载中心查阅湖北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

3. 依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列主考学校可向社会考生开展学业综合评价工作(网络助学),有意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自考办:武汉大学自考办:027-68778379,华中科技大学自考办:027-8779289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办:027-88383903,湖北大学自考办:027-88663575。

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每年办理2次。其中上半年前置学历验证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6日,课程免考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前置学历验证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4日,课程免考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为保证考生的健康安全,如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考试安排调整将另行通知。

  

  武汉第二师范学院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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