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东莞市汇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记录造假的通报。
经查实,存在以下诈骗行为: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系统尚未建设并已报竣工验收和消防备案的;
(二)现场与设计图纸严重不符的;
(三)未建成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出具合格检测报告的。
附:通知全文
关于东莞市汇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装饰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造假的通知
相关单位:
2020年7月1日,东莞市汇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东莞市汇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装饰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请序号:),并通过系统抽签确定为抽查对象。 7月15日,我局依法对东莞市汇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发现以下舞弊行为:(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等消防系统系统尚未竣工并已宣布竣工的消防记录验收; (二)现场与设计图纸严重不符的; (三)未建成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出具合格检测报告的。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东莞市汇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亮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施工单位为广东联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为深圳市深中福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我局于2017年12月17日向施工单位发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登记检验不合格通知书》 2020年7月20日(东莞市消军查字[2020]0015号),责令即日起停止使用。 针对上述单位的诈骗行为,经研究,决定向东莞市汇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亮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地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发出全市通报。联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福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各相关单位必须引以为戒,切实规范经营行为,杜绝类似行为发生。 建设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主体责任。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要切实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主体责任。 今后,我局将加大检查查处力度,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 7 月 23 日